主题:接下来就看“蜜月期”能整什么活了 -- 拜吨
一尊全票就全票吧,强强只有3张反对8张弃权我是不理解的
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宣读等额选举票的注意事项,每个候选人姓名后面,印有长方形框或椭圆形框。
如赞成,不要在姓名后做任何标记;如反对,涂满长方形框;如弃权,涂满椭圆形框。不能在框内画圈、叉、钩等符号。
这是10年前的投票注意事项了,从来都是赞成就不用动笔,反对获弃权才进行其他标识。
同时选举大会设置了秘密投票处,又何来动笔就会暴露之虞??
就算不反对,弃权也不行?弃权也有罪??
你们真的是黑到连最基本的逻辑都不要了。
现在论坛上这种人太多了,反正也没有办法核实,想怎么说编就怎么编,不需要证据,也不需要逻辑。
所谓
18年第一次玩这种手法,全票修宪
这种运行多年的填票常识,你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
比如如日中天的团派时代,《11届全国人大1次会议第5次全体会议实录》
2008年03月15日
王兆国: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写票注意事项。
工作人员:今天的会议需要投四张票,其中三张是等额选举票,一张是差额选举票。三张等额选举票是: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选举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选举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选举票。一张差额选举票是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票。
等额选举票的写票注意事项如下:一,如果您对选举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请不要在该候选人后面做任何标记。 二,如果您对选举票上的某位候选人表示反对,请在该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白长方形框用选举专用笔涂满。 三,如果您对选举票上的某位候选人弃权,请将该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白椭圆形框用选举用笔涂满。
您是熟悉体制内政治常识的老河友了,不至于罢。
没有秘密投票处,只有秘密写票处,写了 还是要出来投。
你知道秘密写票处在哪里?呵呵。
谁敢去?
上次有胆给一尊投弃权的都查出来处理。
胡那时候,选票发下后,工作人员会离开一阵子,让代表委员自己填。
新时代,座位每行的工作人员一直站在那里。
2010年的选举法修改,进一步完善了“秘密投票原则”的制度保障。此次修订的选举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明确写入“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
第三十四条又强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接受监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选民或者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
那么,全国人大的秘密写票处,是如何设置的呢?
“政事儿”注意到,第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曾对此回忆:在2008年的人大全会上,人民大会堂万人大礼堂的会场东侧,设置了秘密写票处,“人民大会堂有帷幕的,幕布可以拉开,秘密写票都在后面。”
要么在座位上涂一下,不放心身边人哪怕用手挡呢,还有就是难道每个人身边都是11的人?照你的逻辑不满11的人众多,咋滴连两秒钟涂个表都不敢?最起码还有抱着膀子的,他都抱着膀子了,还怕涂个反对?哪怕弃权呢?
我真的,这种卑劣硬凹的行为,搭理都属多余。
这么不满建议直接革命或者政变推翻。
台下的人大代表虽然戴着口罩,但还是可以看见有人皱着眉头。
全场鼓掌的时候有人大代表就坐着一动不动不鼓掌。
至于会场的所谓“秘密投票处”除非是不想活了才会想着在众目睽睽下起身出去。😠
哪里需要
新时代,座位每行的工作人员一直站在那里。
全场哪个位置不能设置摄影头?连古月被自己身边的服务人员扶出去都有全程录像———代表们真的不明白?
让一个大三本科生随便写一个简单的行为识别程序就可以搞掂的事,哪里还需要那么麻烦的人工“监控”。
你让那么多工作人员现场监控,也不利于“保密”嘛。
远在胡时代,城市地铁等密集场景的“识别”技术,就根本不是问题了。
你这个“新时代说法”,太看不起中国的“天网水平”了。
是在主席台对面二层机位拍的。
真要能安摄像头,就不用留那么摄像机位啦。
走个过场都不专业。
宣布纪律,投票过程不能外传。但那么多人哪管得住,吃午饭的时候就有人讲笑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