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下半场开踢 -- 方平
短期内,方不可能接苗的。
当然,不排除这个方向,那也是几年以后的考虑了。
兄台是明眼人,回复中已经点明了最关键的是五个字:“副大战区级”。
再联系原新闻最后那句话,结合站位次序,新职务就明白了。
对事先没有法律法定程序,事后伪造司法证据的犯罪,现在的形势下向那个部门举报最有效?
司法方面的两个问题已经成了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一个是“校园霸凌”得不到治理,“未成年人保护法”演变成了“未成年罪犯保护法”,最终导致了多起“未成年人”杀人的严重犯罪。杀人少年还能施施然回学校上课!哪个有孩子的家长能放心!网上已经有很多“以暴易暴”的言论在发酵了!
再一个是从去年地方政府直接动用司法手段对付舆情的事越来越多:警察凌晨敲门要求爆料人删帖的;跨省抓捕爆料人的;动辄施用“寻衅滋事”条款来刑拘爆料人——罗翔教授曾说(这样使用)“寻衅滋事”是司法的耻辱;终于发展到逮捕起诉举报人的程度。所以网上评论说:这不成了“堂下何人状告本官”了么!
再不干预,“法”就真的变成行政权力的爪牙走狗了!
特别是从最高法到下级法院抓出了这么多腐败的执法者,特别是“马家爵案”法官被判了死刑;“张扣扣”案的法官也被立案了。这些著名大案的法官自己执法犯法,令“法”的公信力大坏!再不纠正行风行纪,“法”的形象就彻底败坏没救了!还奢谈什么“以法治国”!
退休老干部骂街、举报那是司空见惯,体制内哪个单位哪个系统没有这种,我老单位某站以前一个退休老头,凡单位开会必到,有无通知必来打卡旁听,有座就座无座就站,有任何文件必定要求一阅,管你有没有权限,对中央精神文件精神求知若渴。一旦中央提待遇地方单位跟慢了就在办公室破口大骂,“你以为你xxx不得了”,有点什么诉求就跑组织部举报,跑纪委举报,磨走两任站长磨死一任书记,都无可奈何,也没拿他如何。
在上面看来,就这么点屁事儿,你就能兴师动众罔顾党纪国法利用行政压司法检查机关来打击,这是纯粹的能力问题,而到了县委书记这样的位置还出现这种夸张的能力问题,必然背后就是严重的违法乱纪问题。
“我们既然把你抓进来了,如果最终不搞个‘双开’,不是说明我们办案人员水平蛮低嘛?”
我这个不是玩笑话,是他们的真实心理,而且好些年了都是如此。
前两年国内一个老邻居被拿,(武汉市公安局常务副),一位纪委朋友的真实心理:
当然了,领导们既然能被抓进去,基本上没有被冤枉的。
前几天看您与河友讨论这个话题,那时候大家多少有点情绪性。现在我提供几个视角,仅供参考。
很多人说:18之后,直接杀的贪官少了。
第一、很多贪官,一审时被判处死刑,二审改判依据何在
譬如:
本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张中生死刑,立即执行,二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不杀一般有两个理由:
(1)检举他人尤其是更高级领导
张中生积极检举山西某省级领导的重大受贿犯罪线索,二审期间经查证属实。所检举犯罪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构成重大立功。
另一个例子是李铁案,直接把足协党委书记、主席两个(副部级)都揭发了。
(2)积极退赃
张中生家属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追缴位于香港的涉案房产、车位,赃款赃物大部分追缴。
第二、直接杀的少了,抓的更高级领导更多了
副国级乃至退休前的正国级,比江胡时代多得多了。
而且,20大之上办的两个案子,一个是前正国职(不是级)家,直接涉及到胡时代;另一个横跨邓江胡习时代,比前一个在党内地位与涉案金额要高得多得多 ---- 这两个案子,不说江胡时代,哪怕是邓时代、甚至毛时代,都是无法想象的。可就是被1号在20大办了。
既然尚未公开宣示,只是”内部通报“,这里当然不会多说。不宣自然有不宣的理由。改开的某些人不要底裤,党国总要留点体面的罢。
第三、自首的比江胡时代多得多了
江胡时代,我从来没听说过一个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前公安厅长,与常务副厅长双双因为自首(因为卖官)。习时代,前省委书记自首的也有罢。
第四、习时代自杀的官员,比江胡时代,多得多了
记得江时代自杀了一个王宝森(副部级),那是涉及到时任政治局委员的大案。
2016年,外媒有一个统计数据:
香港南华早报2016年6月20日刊出王向伟的文章称,习近平2012年底掌政以来,自杀或“非正常死亡"的官员(如溺死河中或酗酒而死)已增至120人,比胡锦涛2003至2012年当政期间所报出的68起个案多出近一倍。
这个数据有点老了。2018年,仅外媒不完全统计,有名有姓的自杀官员至少43名。
若论级别,习时代,中央委员、军委政治部主任、上将自杀。
其他领域不了解,就说说前几年公安系统的:
2017年5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前公安厅长赵黎平被核准死刑。
执行死刑就完事了?并没有:
2018年11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自杀身亡。为什么一年半后还得自杀呢?说明多年后,组织上还在深挖嘛::
据澎湃新闻2015年12月15日报道,曾妥善处置应对了“3·20”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的李志斌已不再担任赤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以上是自杀的副厅级。正厅级的也有:
2021年8月22日:黑龙江呼兰警方通报:日前失联的黑龙江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已溺水身亡
还有自杀没成功,抢救过来再抓的:
2023年4月16日,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江西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叶国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叶国兵长期在公安系统工作,曾任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等职。
有人说重庆市局长、司法部长是“高危”。若按这个理论,那么全国类似的高危职位多了去了,譬如辽宁省公安厅长,已经连续抓了三任了。
贪官既是现实现象,也是历史现象。“十八大后仍不收手”,是句无奈话,也是大实话。谁能保证提拔的下一个不是贪官呢?
那么怎么办呢?有病了,不治了,硬挺着,直至垮台?
当然不行嘛。只能“发现一个,处理一个”,无论是谁提拔的(包括最高)。本届国务委员,从外交部长到国防部长,就是如此处理,这是唯一的办法。
据我所知,还在查的同级别的,包括因为子女家属,被抄家的,并不止这两个,包括所谓的“嫡系”。
当然了,我非常赞成有法必依 ---- 只要是贪污数额巨大,该判死刑、且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减刑情节的 ---- 该杀的必须杀,没啥多说的。
我是小白,与您一起静候了解相关法律的河友释疑。
没说勋贵等统治阶层不腐败,只是你们艳慕的别人家是有制度保护的;再说口才腐败也需严厉打击。我们这里起码有如口才这样的捷径实现阶层跃升,以后你们看不到所谓腐败,也许是实现了某种程度的阶级固化,如西方的小确幸一般,也许就幸福了。起码我们这边还有反腐,确确实实在做,说明制度还有活力,甭管是不是定向反腐,暂时没有制度性保护(也是制度内或某些人最垢病的),对上对下都还有约束吧。
这不是废话吗😊?
近亲结婚当然符合程序,但是要查的不应该是孩子为何能觉得自己能当行长而不是职员吗?
简直可笑。
现在国内解释都是这个扯淡和虚假的路子。
北极鲶鱼,希望他的爷爷被双开,而不是什么狗屁二级调研员?待遇?我去,这也太轻了!!!
对个人,特别是受害人而言。人当然是最重要的,多少钱也换不回来亲人。这可以理解。
对于社会而言,如果能追回上亿,哪怕上百万的财产,代价是饶一个贪官一命,其实也不能算是道德败坏。毕竟哪里都需要钱,哪怕是公检法查案,不也是需要成本。人杀了,鱼死网破,财产被他的家人弄到国外花去了;还是人留下了,一辈子监狱里,钱追回来了。不管干什么,这里多得点,别的地方就可以少收点。还算是变相帮助穷人的。
但是应该机会只给一次。你配合了就免死,不配合还想藏那就保留未来改判的权利。
但不能容忍他的蠢,这种猪队友必须马上清除,不然关键时刻会害死人的。
我2013年在河里有过一个预测,就是中国共产党初期,有犹太资本的风险投资。之后,犹太势力在中国有合作对象--南霸天家族。
如果中美如果真的进入对峙状态,中共必然要清理内部勾结犹太势力的门阀,清理走狗推墙党带路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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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谋论终极大结局,难道真的要开演了吗?
肯定不是国企,具体性质不清楚,猜测是半私企半集体的性质,这个类型的企业基本是老总一言堂
“两猫论”思潮下,通过逆向淘汰机制上台的一些官员,应该是重点关注的群体!
从网上的一些信息来看,现在一些行业,一些地方竟然是由“门阀”,“豪强”在进行垄断,把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