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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说说“搏出位”的媒体人(1) -- 老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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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很有可能

家园 说这种话就没有什么意思了

“就那么点钱就够判那么重的”,新华社参编部前主任夏海涛(编内参的,权可谓重吧)贪污10万被判10年,比照一下吧,那位还没政治异议呢。

“首富”到底如何,不能凭海外那些公信力很低的报道,要有司法判决,而且香港的量刑尺度和内地大不相同,这也必须注意。

如果那些高喊“舆论自由”的人,被发现自己还沉在污泥坑里,操守甚至还不如普通人,那国内的公众会怎么看他们口号?

另外必须弄明白的是,“舆论自由”究竟是他们的信仰还是临时抓来的救命草、遮羞布?

如果喊着“舆论自由”或者类似的口号,就可以赦免道德债务甚至是罪行,这和过去迫害狂们喊着无比正确的极左教条又有什么区别?和10多年前那些喝人血的民运渣滓有什么区别?

“舆论自由”是一个美好的理想,虽然永远也实现不了符合每个人心意的自由,但不要用自己的卑劣行为来玷污这个理想!

一码是一码,请别混在一起。至少我有把握说,像李大同这样的人掌握权力的话,那对内是要变成极右法西斯,对外会变成卖国贼的。

90年代,民运渣滓们让“民主”这个美好理想在国人心目中贬了值;再出那几号人物,只怕几年后国人听到“舆论自由”就要笑了!

家园 送花,要逐一送花,土豆兄所说的真是令人大开眼界.
家园 夏海涛的例子能说明什么呢?

说这种话就没有什么意思了

“就那么点钱就够判那么重的”,新华社参编部前主任夏海涛(编内参的,权可谓重吧)贪污10万被判10年,比照一下吧,那位还没政治异议呢。

“首富”到底如何,不能凭海外那些公信力很低的报道,要有司法判决,而且香港的量刑尺度和内地大不相同,这也必须注意。

夏海涛比喻华峰更冤就能说明对喻的判决是体现了司法公正? 在我看来,对上海首富的司法判决根本不用去比较所谓的“香港的量刑尺度和内地大不相同”,常识就够了。

如果那些高喊“舆论自由”的人,被发现自己还沉在污泥坑里,操守甚至还不如普通人,那国内的公众会怎么看他们口号?

另外必须弄明白的是,“舆论自由”究竟是他们的信仰还是临时抓来的救命草、遮羞布?

如果喊着“舆论自由”或者类似的口号,就可以赦免道德债务甚至是罪行,这和过去迫害狂们喊着无比正确的极左教条又有什么区别?和10多年前那些喝人血的民运渣滓有什么区别?

请在树立批判的假想敌之前仔细看一下我的回贴,我有说过“如果喊着“舆论自由”或者类似的口号,就可以赦免道德债务甚至是罪行”? 高喊“舆论自由”的人被抓了现行那就判呗,但请不要都扯到“舆论自由”本身上去,难道其他人就不能喊“舆论自由”了?难道一个贪污犯高喊“捐款教育”,我们也要批判“捐款教育”本身? 请别忘了,就您提到的《冰点》事件,都还有很多人为封杀了“不正确”的言论这样一个理由叫好呢。

“舆论自由”是一个美好的理想,虽然永远也实现不了符合每个人心意的自由,但不要用自己的卑劣行为来玷污这个理想![cchere.net 西西河 老土豆]

一码是一码,请别混在一起。至少我有把握说,像李大同这样的人掌握权力的话,那对内是要变成极右法西斯,对外会变成卖国贼的。

90年代,民运渣滓们让“民主”这个美好理想在国人心目中贬了值;再出那几号人物,只怕几年后国人听到“舆论自由”就要笑了!

本人不关心李大同是如何的冤屈,我所关心的是对其的处理以什么样的理由(而这样的理由会不会殃及俺这样的落后分子),如同我不关心喻华峰如何的冤屈而只关心其判决中的不公平成分(这样的不公平会不会落到其他异议者的头上),在你上一个关于《冰点》事件的帖子里我已经很清楚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另外,对于像李大同、黄金高之类的事件,要问我相不相信他们自身的问题,我当然相信,现在有几个人是清白的,包括他们的对手们? 所以我更愿意把这样的司法判决看成是狗咬狗。既然当今所谓的反腐已从目的沦为了手段,那我又何必为了类似的判决体现了所谓的司法正义而感到欣欣然呢?如果是李大同、黄金高这样的人得了势坐在审判席上判决他们的对手,跟反过来的判决,对我等小民来说有多大区别?

家园 各自保留观点吧

"喻华峰呢。。就算有罪,那点钱就够判那么重的?"这是谁说的话?夏海涛的事,他自己都不认为冤,现在是秦城的改造模范,那你说喻华峰冤不冤?

首富不是在香港判的,这点我记错了。但就算首富的量刑轻得不合理,就能证明喻华峰冤枉?

如果要把这些都看作借口和虚无,那只有随你了。

家园 说程与喻有经济问题

请找找南都的内部记者编辑了解一下再说吧。

因为“言论自由“招灾的,大多数都是在国内工作的记者编辑们。讨要言论自由的人们,他们是为了什么?为了言论自由的版权费吗?

作为普通人,斗争的潜在受益者,对遭受报复的从业人士说些不痛不痒的风凉话,实在有蘸人血馒头之嫌。而小小地表这么一点儿忠心,只怕掌着生杀大权的大佬们也看不上。

也许只要不知道,喝毒水,吃毒油,养老金打了水漂,都可以心安理得地过得挺好。知情权和思考权,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责任。

家园 记者编辑的话不能证明他们没有经济问题

这还得以法庭的判决为准。对一个媒体机构来说,记者编辑们是不掌握财务运行的信息的,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也许他们平时很好,很仗义,有胆识,但和有没有经济犯罪两码事,OK?

我在国内媒体干过10年,说的是自己的体会,我也曾是从业人士。我了解的情况,似乎和你说的不一样。

现时我在国外,用不着向谁表忠心。“而小小地表这么一点儿忠心,只怕掌着生杀大权的大佬们也看不上。”从何说起?

家园 呵呵,求同存异

各自保留观点吧

"喻华峰呢。。就算有罪,那点钱就够判那么重的?"这是谁说的话?夏海涛的事,他自己都不认为冤,现在是秦城的改造模范,那你说喻华峰冤不冤?

这话是我说的,我总该有表达“对喻的判决是不公正的”的自由吧,如同您也有表达“对喻的判决是公正的”的自由。另外,夏自己认为都不冤又能说明什么呢?很多文革过来人当初受了那么大的委屈但至今仍对毛无怨无悔,就能说明其他人也不该对毛怨恨?还是那句话,我并不关心喻本人是否真正委屈(倒底有没有贪污那笔钱),我只关心对其判决中的不公正的成分(在假定喻确实贪污了那笔钱的前提下)。

首富不是在香港判的,这点我记错了。但就算首富的量刑轻得不合理,就能证明喻华峰冤枉?

如果要把这些都看作借口和虚无,那只有随你了。

嗯,上海首富的老婆才是在HK判的。

另外,对首富量刑过轻当然不能一定证明对喻就是量刑过重了,但同是经济问题,对上海首富这样的人的司法判决,和对喻这样的人的司法判决的比较,已经不是个案了,呵呵~ 

btw, 我把什么看作了“借口和虚无”?那个狗咬狗的说法么? 不过要问俺的真实想法,俺的想法就是,既然大家都不干净,那就最好别让任何一方的狗占据上风(除非某条狗做得出位了,但像这样的笨狗估计也不会太多),势均力敌,这样俺等小民才能从中渔利哈~

家园 马克吐温的小说里面

一个竞选者被好几个反对派指使的黑人小孩抱着大腿叫爸爸,看来以诋毁对手的私德来打击他们从事的事业的手段也是古今中外通用的。

胆敢和中央对着干,不对党赐予的有限自由感恩戴德, 居然还敢挑战"体制",叫嚣要党恩允以外的言论自由的人还能是什么良民, 自然不是经济犯, 就是骗子, 或者是牛二了.

家园 我记得的是

“几个不同肤色的小孩“。

其实呢,说跟不说都一个样,认准了的道理不会改。古今中外,自有痴心人奋力挑起中国的大梁,另有无数聪明人拆台揩油。各顾各的,罢了。

家园 再表述一下我的看法

前面的帖子我都已经说过几遍了,但还是有质疑。那么我把的话再重复一下:

《南都》做过的一些新闻可能遭广东省宣传部的反感,但如果不是涉及经济问题的话,按以往经验,程、喻的处理不会比李大同更重。

程、喻确实做过一些好新闻,但这和经济犯罪必须分开看,“舆论自由”这个帽子不能庇护他们。反之,如果“舆论自由”的急先锋们都是这个样子,也会动摇国人对这个理想的看法。

我反对“舆论自由”了吗?我只是反对骗子们玷污这个理想。

你要说整个司法体系都在栽赃陷害他们怎么办?那么请你用常识思考一下:现时的中国黑到那种地步了吗?检方出示的证据和证词都是捏造吗?

家园 我知道您会出来说话的

而且我也知道您会说什么。您说的话已经表明您的水平了,恕我无礼。

家园 还是妹妹记性好

是"九个刚学走路的不同肤色的小孩"

家园 说到这事,即使为他们辩护的朋友好象也承认他们确实私分了钱的
家园 这不是一个水平问题,而是一个站在什么角度上说话的问题。

如果对方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是合法的中国政府;

你们之间的话只能貌似而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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