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儿子的爸爸不是我(上) -- 夏翁
好不容易找个老婆,生个孩子不是自己的,还得特别厚道,并且把这个叫做良心,不错不错,呵呵
别钓大家胃口了
一般来说劝男人当冤大头的多半是女生,呵呵
扣除修饰成分的话,我们可以从夏兄转贴的文章中,得出两个需要进行价值判断的行为:
一,已婚人士的红杏出墙;
二,解除婚约——即离婚。
两者相比较,到底哪一个行为更不道德?哪个行为对对方的伤害更大?换句话说,哪个行为,更不值得同情、原谅?
北京权威亲子鉴定中心公布一年统计数据显示,在受试者中15%爸爸替别人养孩子
科学让原本模糊的事情变得清晰起来。许多疑问解决了,但同时更多疑问也因此而产生了。一项最新数据表明,在一年内北京人委托专家进行亲子鉴定的检测中,有15%检测结果为排除亲子关系。也就是说,北京15%的受试爸爸在替别人养着孩子。15%意味着什么?英国生物学家的研究结果:社会中的男人戴“绿帽子”的比例与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有直接关系;经济状况较差或社会地位极低的男人较容易被扣上“绿帽子”;中国社科院专家则分析说,具有社会意义的是对一个社会群体整体进行普遍DNA亲子鉴定的数据,15%大概是一个人们对亲子怀疑能够忍受的限度。15%,一个耐人寻味的科学数据。
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最新统计数据表明,在一年时间里北京委托专家进行亲子鉴定的近600例检测中,有15%检测结果为排除亲子关系。也就是说,北京15%的受试爸爸在替别人养着孩子。这是本市首次出现有关亲子鉴定的数字统计。
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主任邓亚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在客户委托鉴定中心进行亲子鉴定的形式分为匿名邮寄样本以及当面采样两种方式,15%的统计数据并没有包括那些匿名检测的结果。而如果将匿名检测结果也统计在内,亲子关系排除比率将更高。
邓亚军说,对受试者检测结果的统计数据不能说明整个社会的亲子关系状况。但根据亲子鉴定专家对德国和美国等开展亲子鉴定地区检测结果的统计,15%的亲子排除比率是一个基准线。各地检测数据一般都在15%左右。
一桩强奸案抖出“15%”
上世纪90年代初,在德国一个小镇上发生了一起强奸案。罪犯作案时没有留下任何可以让警方发现他的线索,除了留在女方身上的精斑。警方将罪犯范围锁定在小镇上后,为了找到罪犯,就对小镇所有的男子进行了DNA检测。结果除了找到罪犯以外,还发现了一个让人震惊的事实。小镇上15%的父亲抚养的都不是自己的孩子。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对一个完整的社会群体进行普遍的DNA检测。因此,“15%”这个数据引起了各国专家的广泛关注。
随着亲子鉴定业务在世界各国的开展,它的业务范围也从司法领域延伸到民间。邓亚军表示,根据对各国相关文章的检索,15%是各国亲子鉴定检测排除率一个普遍的基准。不同地区的数据都围绕这个基准起伏。
广州中山大学法医系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的统计数据表明,在他们检测的人群中,排除亲子关系的概率曾高达30%.
误差率为万亿分之一
邓亚军向记者介绍了现代亲子鉴定的全部流程。采用世界最先进的DNA检测仪,鉴定中心将对样本进行16个基因位点的测序与分析。这样的检测手段准确率达到了万亿分之一。
一套完整的DNA亲子鉴定包括若干严谨的程序。首先在接到客户委托后,工作人员需要采集样本。可以作为鉴定依据的样本包括血液、毛发和人体组织等。需要指出的是只有携带有效证件当面登记和现场采样的样本才具有法律效力。
随后科研人员需要从样本中提取DNA.在经过PCR扩增将样本放大处理后,将样本送入DNA检测仪检测。DNA检测仪将对DNA片段上的16个位点进行测序。测序结果出来后,研究人员将比较不同样本之间DNA图谱的异同。如果有超过3个位点存在明显差异则可排除亲子关系。虽然DNA检测并不会给出绝对的结果,但能得出有关亲子关系是否成立的接近肯定的数据。例如,在检测报告上,接近肯定的结果会注明受试人存在亲子关系的比率为99.99%.
滴血认亲没有任何科学依据
提起亲子鉴定,很多人会想到古代小说上常常提到的滴血认亲。邓亚军说,其实这种方法没有任何科学依据。而在这种鉴定过程中,亲子关系的血液不一定能融合,而不是亲子关系的血液常常能融合。
别争论什么捐款透明度了,最大的一笔投资是不是也成了捐款了?
别琢磨着怎么赚回来或送出去!
恭喜主席荣登一品,跳水在即,有何感言
如果恰恰相反,说出来了,你会更加的难受,更加的无法放下,那还是别说。
如王山而兄所说
在不同事件中,同样的行为可能有着完全不同的意义。
假如这个事情变换一下主角,一个贤惠的妻子,忽然有一天她老公跟她说在他一夜情之后有了个孩子,结果会怎样?
我想了半天,也许大家的态度会相对女方出轨要宽容一点吧!
为什么呢,这是个有意思的命题。。。
在同样男女出轨的情况下,对于孩子的出生,男女却有着不同的决定权,所以说,女性出轨可能更让人反感。
虽然表面看似乎妇女如何如何解放了。
原始社会大多是母系氏族社会,因为女性掌管着人类的繁殖;封建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提高了很多,强有力的男性成为了社会的主宰者;今天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大幅度提高,男女性的体力差异对于生产力的决定影响好像不大了,所以开始“妇女解放”?
我的意思是说,相似于黎叔这篇文章中的案例,男女同样偷情而生子的情况下,其实男女有着不同的权利,男性可能比较主动,但生孩子的决定权掌握在女性的手里,所以,女性好像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换句话说,同样的事件,女性应该得到更多的反对。
不知道这么解释对不对。。。
于人于己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