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辛普森案审判细节——致吕克、苹果等前辈 -- 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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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辛普森案审判细节——致吕克、苹果等前辈

无知产生偏见,认为辛普森是杀人凶手,只是因为对事实不够了解——这是我的看法。

以下内容节选自《哈佛辩护》一书,书中内容全部是哈佛法学院MJS课程的案例,绝对真实。本来应该贴在吕克的原创帖下面的,但是内容很多,贴在下面不方便浏览,就单独开个新帖吧。

各位看官就把自己想象成陪审员,看看如果你在法庭上,会得出怎样的结论。

请各位铭记:你不是目击证人,不是当事人,也不是上帝。

关键词(Tags): #辛普森
家园 【文摘】辛普森案审判细节1——陪审团的组成

一、陪审团成员:

  1、黑人妇女,50岁,她是个叫卖商贩,自称初次听到辛普森被指控时,感到“震惊和沮丧”,她说,由于基于“后天努力的成就”,她尊重辛普森先生。

  2、黑人妇人,25岁,她是一名飞行值班员,偶尔在电视上演出。

  3、男人,52岁,兼有美洲印第安人和爱尔兰血统,他是个水陆两用车领班,自称父母间的暴力“给我很深的印象。”他说,辛普森“是我的英雄”。

  4、南美裔男人,32岁,他是个货车司机,曾谈及辛普森说:“如果他干了这事,我无法理解原因。这等于自寻死路呀。”

  5、黑人妇女,37岁,她是个邮递员,自称当听说辛普森被控犯罪时,她“怀疑为什么”他会这样干。

  6、黑人男子,48岁,他是赫尔茨租车行的雇员,辛普森曾为该车做过广告。他说,当听说辛普森是嫌疑犯时,他“只是无法相信”。

  7、黑人妇女,38岁,她是一个受雇的采访员,自称避免谈及此案。

  8、黑人妇女,38岁,她是个环保问题专家,父亲曾是警察,而她则想成为律师。

  9、黑人妇女,52岁,她是一个店员,曾在电视上看过6月17日辛普森和警察在南加州公路上的追逐。

  10、南美裔妇女,38岁,她是个信件投递员,自称曾遭受过男友的虐待。

  11、白人妇女,22岁,她是一个保险申请核查员,自称母亲曾遭父亲殴打,而她还是婴儿时父亲便离开了家。

  12、黑人男子,42岁,他是一个急件递送员,自称如果辛普森犯了此项罪,他会“非常吃惊”。

  在控辩双方每方的十次排除机会中,起诉方否决了8名黑人,2名白人,而被告方则否决了5名白人,1名黑人,1名南美裔人,2名美洲印第安人和1名混血种人。在陪审团成员中,虽然黑人占了3/4,但是女性占了近2/3。正如专家们指出的,性别因素的重要性显然仅次于种族因素。分析人士指出,起诉方势必会抓住辛普森虐待妻子及两名被害者死于无端的嫉妒这两个话题做足文章。只要他们能够抓住妇女,特别是那些黑人妇女的心,他们便极有可能在法庭上取胜。

关键词(Tags): #辛普森#陪审团
家园 【文摘】辛普森案审判细节2——第一回合的交锋

  进入交叉问询阶段,公诉方的一位证人是罗纳德•G•希普先生,他是辛普森的老朋友。

  希普先生在克里斯多夫•道尔顿检察官的直接询问下,漫不经心地告诉陪审团,自己与辛普森先生一直是好朋友。在1994年6月13日,听到辛普森太太的死讯之后,他便赶往布伦特伍德辛普森先生的住处吊唁。据他说,在辛普森的卧室,他与这位前球星进行了一次重要的私人谈话。

  “他开玩笑地说,‘说真的,希普,我倒真梦见过杀她咧。’”希普告诉陪审员们说。道尔顿立刻问他梦见过几次。

  “他只是说‘梦见过’,用的可是复数。”希普答道。

  这位明星证人继续毫不留情地揭露被告的疑点。他说,就在那一次卧室谈话时,辛普森告诉他,警察已经在他家和犯罪现场发现了许多东西,有手套,还有血迹之类。他说,辛普森向他打听,当局做完DNA检查需要多长时间。

  “我就告诉他,这种检察总得用上几个月吧,虽然我自己也不清楚。”希普先生说。

  接下来,罗纳德•G•希普又提及了辛普森对1989年新年争端的看法。他介绍说,在1989年,他正在洛杉矶警察学院业余教授家庭虐待问题课程。

  于是,辛普森夫妇便去找他,并分别同他讨论过那一次事件。

  希普说,辛普森告诉他,那一次争端开始时,他和尼科尔正在做爱,而他所作的仅限于自卫,免受尼科尔的攻击。

  “他们当时正在做爱,尼科尔不知为什么想停下来,于是他们就吵起来啦,”希普向大家说。他说,辛普森告诉他,尼科尔总是“追赶他,进攻他,而他却只能自卫。”

  “他说,他只是推开他,来保护自己……”希普毫无表情地说下去。“他还说,他真的没有打过她。”

  这篇讲述的用意是显而易见的。起诉方有意将希普的证词安排在第二天,让陪审员在听够了辛普森殴打妻子的录音之后才来领略。这样,他们面前势必出现一个虚伪粗暴的“坏小子”的形象来。

  对希普先生进行交叉询问的辩方律师是卡尔•道格拉斯。他的提问同样显得漫不经心,而且根本没有威胁。他提及希普的业余演员工作,问希普是否算上个追星族,好借此炫耀一下他那幼稚的演员生涯。

  道格拉斯律师突然提高了声调:“有时你会说谎,不是吗,希普先生?”

  希普做梦也没有想到对方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从来不在法庭上说谎。”他慌张地说。

  “你喝酒很多,不是吗?”律师问。

  “有时候是的。”希普回答,一点不知道对手那双高深莫测的眼睛里面藏了些什么名堂。

  “你会喝的酩酊大醉,不是吗?”

  “是的,从前……我是的。”希普狼狈不堪的说。

  道格拉斯冷酷地停了几秒钟,让他的对手充分沐浴在那种仿佛赤身裸体走过集市一般的窘态当中。然后,他又继续把这种尖刻的提问继续下去。

  “你和辛普森先生从未一起参加过橄榄球比赛吧?”

  “从未参加过。”

  “整整26年,在你是他所谓的朋友期间,是吗?”

  “从未有过,”希普答道。他预感到要有一个更加致命的问题抽打到他的脸上,让他羞愧,让他难堪,让他恨不得钻到地下去才好。

  “在你们互相认识的整个这段日子里,你和你太太就从没跟尼科尔以及辛普森先生有过双人约会,是吗?”

  “你说的绝对正确,”希普说。

  现在道格拉斯律师抬起脸,目光灼灼地盯住他的眼睛。“你并不真是这个人的朋友吧,是吗,先生?”他追问道。

  尽管明知他此刻已被整个美国当成了笑柄,希普先生还是不能不把这个恼人的问题回答下去。

  “唔,我,当然是,”他勉强地说。“要是你希望我真正解释一下,我想你可以说我就像其他任何人,就像那些追随他的人……我一直为他做个真正的警察。我给他搞牌照,如此等等。”

  所有人的目光全落在了被告席上。辛普森显然叫希普先生的证词弄得心烦意乱,他那种烦恼几乎清楚地写在了脸上。还是在希普走进法庭的时候,前橄榄球星轻轻转动脑袋,眯起眼睛,紧紧盯住他的朋友。现在,他皱起眉头,缓缓地摇了摇头。

  “你与辛普森还是朋友吗?”道格拉斯问道。

  “我还爱他,可我不知道……”希普答道:“我是说,我坐在这儿……这可真够怪的……”

  专家们指出,这一场交锋热闹有余,但效果极差。爱讲尖刻话的人甚至这样评论说,道格拉斯对希普的提问,“恰恰给法学院准备了一个范例,告诉他们不该如何向证人进行交叉询问。”

  道格拉斯那番赏心悦目的提问的弱点是:

  1、帮助希普澄清了6月13日的那场谈话。他的作用无异于促使希普得出结论:辛普森正是此案的凶手,虽然他不肯说出这一点——这也是起诉方未曾做到的。

  2、道格拉斯给了起诉方另一个机会,告诉陪审团6月13日希普造访辛普森时,前明星的行为有多么古怪。那时尼科尔才刚刚被杀,而辛普森最关心的却仅仅是犯罪现场发现的血迹如果进行DNA检验,该需要多长时间。显然,按照希普先生的说法,让辛普森萦绕于怀的,并不是他那不幸得前妻。

  3、道格拉斯促使证人解释了最终前来作证的动机,而这倒是起诉方未能有效做到的。他追问辛普森在6月13日的古怪行为,让对方的回答分明表现出,辛普森的律师们全然与这位前明星同流合污。

  辩护方输了一个回合。

关键词(Tags): #辛普森#交叉询问
家园 道格拉斯的提问太莫明其妙,

道格拉斯律师突然提高了声调:“有时你会说谎,不是吗,希普先生?”

我敢打赌,律师用这个问题绝对能难倒所有的证人。理由很简单,如果证人说我会说谎,律师就会追问那你现在是不是在说谎;如果证人说我不会说谎,那么很显然这本身就是一个谎言,无论证人怎么回答都会非常的为难,这个问题根本就不该问,因为毫无意义,如果律师想证明证人在说谎,就应该通过正式的盘询分辨出证词的矛盾之处,而不应该用这个诡辩的方式取巧。至于后面问证人是不是喝酒很多什么的也没什么意义,因为与后面的证词似无关系,与本案也没有关系,只不过是律师存心用尖酸刻薄的提问打压证人、嘲讽证人、动摇证人的证词而已,这同样是想投机取巧,看起来他似乎得手了,因为证人被他的这几个问题弄得很慌张、窘迫、狼狈不堪,其实在关键问题上这个律师做的很失败,热闹有余,但效果极差是对他的盘询的最高评价。

家园 辩护方后边出彩的地方也有很多

印象比较深的,是讯问一个警长,他有没有种族歧视,警长说没有,那有没有用过"NIG***"这个词?没有.

然后辩方居然拿出一个录音带,里边是警长接受一个专栏采访,这位老兄声色并茂地用了不下20次"NIGG**".

然后辩方宣布O.J.袜子上的血是警长滴上去的,目的是陷害O.J. 这都哪跟哪啊...O.J.没杀人,空气杀的.

家园 也许真的是空气杀的呢~

辩方宣布O.J.袜子上的血是警长滴上去的,目的是陷害O.J.

辨方这样提问的用意在于,使那位警官展现出他真实的一面——一个有着浓厚种族主义倾向的人——而在之前,检方可是一直宣称这位警官对黑人是非常友好的。

在美国,一个种族主义者可是不受欢迎的,所谓的“政治正确”嘛!~何况是在法庭上,面对着一个有色人种占11/12的陪审团,被告方又是一个黑人。

提问的结果导致这位警官的证词不被信任,还落下了陷害辛普森的嫌疑。

这部分细节我在之后还会贴上来,有个全局的了解对你会有帮助的 。

关键词(Tags): #辛普森
家园 【文摘】辛普森案审判细节3——谁把凶手变成了“空气”?

  1995年2月9日,起诉方传唤了证人罗伯特•里斯克,这位警察在凶杀之夜第一个来到现场,并对两具尸体进行了初步的鉴定工作。

  他说,在1994年6月13日凌晨十二点零九分的时候,他被召到南邦迪街辛普森太太的住宅。有两个人拦住了他的巡逻车,并且把他引到辛普森太太家的走道上。“他们说,院子里有位女士已经死啦,”他告诉陪审员们。

  里斯克说,他便朝辛普森太太走了过去。“我们看到,一位白人女士身穿黑衣服,躺在走道上的一个水坑里。”他说,“她倒向左边,双手放在胸口。她的两脚叠在一起,伸到栅栏下面。”

  他接着讲,后来,他立刻发现罗纳德•L•戈德曼躺在两英尺开外的地方,他的一只眼睛仍然睁着。于是,里斯克朝着他的瞳孔掀亮了电筒,还用手指碰了碰他的眼球,“这基本上可以确信,他已经死啦。”

  “我就打电话给巡逻组长,告诉他这里出了起双重谋杀案,”罗伯特•里斯克继续讲道,“我还告诉他,这事同O•J•辛普森有点关系。”

  “你如何得出这个结论?”首席检察官克拉克女士问道。

  “唔,因为,我们赶到的时候,刚到前门,就看见北墙上有幅石印画像,”里斯克说。他指的是一幅辛普森当橄榄球员时的照片,“还有,我去打电话时,见到有一封信,回信地址写的就是O•J•辛普森。所以我想,这准是他的妻子或者女朋友。”

  进行交叉询问的,是辛普森的首席律师约翰尼•L•柯克兰。他的提问异常和气,仿佛全然是在恢复事实,而不是就对方的可靠性展开攻势。

  里斯克承认,在使用辛普森太太电话机与总部联系时,他没有戴上手套,也没有拭去听筒上的指印。他也承认在报告里未提及这次电话,也未提及尼科尔室内辛普森的照片。他说,据他所知,电话机和房门把手的指印并未进行检验,现场警员们没有戴手套,也没有脱掉鞋子。

  “你是不是知道,把证据保留在正确的位置,不让他们移动,在犯罪现场这是非常重要的?”柯克兰问道。

  这时,女检察官连忙站起身来,保护她的证人。  “我认为即使若干证据有过移动,那也仅仅是搬动两具尸体的结果,纯属不可避免。”她说。

  克拉克检察官力图引导里斯克说出,在马克•福尔曼警探到达犯罪现场之前,已经有5名警员在那里了。  “你看到在邦迪街现场有几只手套?”她问。

  “一只,”里斯克答道。

  这一天最有戏剧性的场面,出现在被告律师F•李•贝利对警官大卫•罗西的交叉询问上面。

  答苹果:空气是不能杀人的,那么,是谁把凶手变成了空气?是警察。

  BTW:那个手套后面还有文章的~

关键词(Tags): #辛普森
家园 李博士说

那个警官抽了一试管辛普森的血,本来应该直接拿回物证中心分析,但他却把血样“插在裤兜里”(不知道是证人的话还是李博士的理解,不过这无关紧要)到现场去兜了一圈。到物证中心的时候,本来XXX毫升的血样就成了XXX-XX毫升了。

少了的血到哪里去了?这是一个问题。

他还提到一个问题,就是在还原现场时,据分析,辛普森不具备足够的时间来作案。

家园 haaaaaaa! san ke you!

恭喜:意外获得【西西河通宝】一枚

谢谢:作者意外获得【西西河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

家园 【文摘】辛普森案审判细节4——警察的失误

  贝利律师向那位26岁的警官提及法律强制的“基本原则”。他问罗西警官,一个脚印看上去什么模样,而冰淇淋在冻结之前又是什么样子。他指责警官竟然用了一个小时寻找辛普森先生的电话号码,而他那七岁大的女儿正在几英尺开外的房里。他问警官是不是不知道,警察局使用的警员读本一共包括多少卷。

  罗西警官承认,有些证据用肉眼无法看见,然而他坚持认为,自己并没有踩着任何东西。

  “那,你能不能向陪审团解释一下,既然你看不见,你可怎么能够相信,你没有毁掉了什么?”律师问道。

  “因为,走路时我相当小心,”警官回答。

  贝利律师窃笑了一下,机敏的目光朝陪审团迅速一扫。

  “那么,如果某些有意义的东西看不见,你又如何避免踩到上面?”他问道。

  证人嗫嚅着,而且连女检察官也无法站起来保护他了。

  后来,罗西警官提及凶手是乘坐汽车而不是步行离开犯罪现场,从而留下带血的足迹时,贝利律师又打断了他。

  “你能不能想象,在凶杀实施时,血迹完全没有沾在凶手的脚下?”他讽刺地问。“因此你认为,在实施我们所见的屠杀时,他们的脚移动的那样快,竟连血也没有沾上?”

  开始时贝利一直使用“凶手们”(The killers)一词,害得伊藤法官只好打断他——法官说,用“凶手或凶手们”的说法才更合适。

  贝利问道:“我们要不要局限于只有一名凶手的看法上,尽管实际上可能却有多名?”

  因此,他总是说“一名或多名案犯”,或者是“案犯,括号S”!

  诉讼进行至此,辩护方已渐渐地把交叉询问的内容引向警方在保护、勘验现场中的诸多失误上面了。这成为交叉询问的焦点。起诉方以为这种大胆的暴露不会造成太大的打击,但这是在给对方长驱直入,由侧翼进攻到心脏部位提供绝好机会。事实证明,这是一个致命的失误。

  苹果提到的那位警官名叫福尔曼,是勘查现场的警察之一,作为起诉方的关键证人出场。但是他在法庭撒谎——他宣称自己没有说过别人黑鬼,但是信件和录音带证实了一切(苹果的帖中有描述)。种族主义是他失败的原因之一,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在法庭撒谎——美国佬很看重这个。结果,福尔曼成为了最著名的“黑锅证人”。

关键词(Tags): #辛普森#警察
家园 【文摘】辛普森案审判细节5——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从2月15日开始,四名广受注意的警探出现在公众面前,提供勘查现场、发现证据的证词。

  2月16日,对菲利普斯警探的直接询问继续进行。这次克拉克女士把矛头径直指向了辛普森本人。她向菲利普斯问及他把辛普森夫人的死讯通知了辛普森的情况。

  警探说,在了解到辛普森在芝加哥奥哈尔.普雷查饭店的房间号以后,他便打电话给被告,对他说“我有个坏消息要告诉你”。而后,警探便告诉辛普森,尼科尔.布朗.辛普森被人杀了。

  “我想他说出的头一句话是:‘呀,天啊!尼科尔被人杀了呀!天啊!她死啦!’”菲利普斯说到,“而后他非常冲动,我想法子让他镇静下来,可他还很冲动,我真是这样以为的。到最后我说,‘辛普森先生,请努努力,控制一下你的情绪!’”

  然而,这次通话却短得要命——仅仅持续了五分钟,花了他70分钱。因为辛普森仅仅问了很少的几个问题。

  克拉克:“辛普森先生是不是问过你,她是怎样被杀的?”

  菲利普斯:“没有。”

  克拉克:“他是不是问过你,她是什么时候被杀的?”

  “没有”

  “他是不是问过你,你认为是谁干了这事?”

  “没有”

  “他是不是问过你,有关他前妻如何被杀的情况?”

  “没有”

  这一系列连珠炮般的问答,把陪审员们轰得目瞪口呆。不用说,辛普森在这起凶杀案中具有重大的嫌疑的形象,已经在陪审员们的心中树立了起来。

  现在轮到柯克兰律师上场。

  “早上好,”柯克兰对证人说,他的声音热情,然而却带着深深的勉强。他将负责对罗纳德.菲利普斯警探进行交叉询问。

  柯克兰律师立刻重新提起曾被他们批驳的死去活来的一个主题:在凶杀发生之后警察的活动中,存在着不能不令人怀疑的拖延。他认为,这种拖延使得确定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变得不可能,也使得警员们犯了不告知验尸官的轻罪。

  柯克兰出示了一部《洛杉矶卫生及安全法典》给证人看。法典规定,警员必须立刻告知验尸官,律师说。他把“立刻”那个词再重复一遍,从第一个音悠悠地滑到第二个音去。

  “从十二点十五直等到早上六点五十,这就是所谓的‘立刻’?”他质问道。“莫非你还有什么训练或者研究班,教给你这就是所谓‘立刻告知’?”

  “一旦走出了一个犯罪现场,”菲利普斯答道,“你总不能立刻转来转去,找个电话打给验尸官办公室呀。你把一切都看在了眼里。所以,离开犯罪现场时,你准不会先去做这样的事。那种惨象可是从未见过呀,柯克兰先生。”

  然而,在这样爆炸性的开始之后,询问却转而变得沉闷起来。可是在2月17日,柯克兰再度同证人交锋时,他的态度却骤然发生了变化。

  柯克兰律师突然把话题转到了警探与辛普森的电话交谈上来。

  “在你看来,他显得挺吃惊的,不是吗?”他向证人问道。

  “该说他显得冲动才是,”菲利普斯答道。

  “似乎还没有哪本书写明,任何人面临震撼性的时刻会如何行动吧?”

  菲利普斯先生表示同意。于是,柯克兰立刻提出了自己的结论,他指出,当辛普森听到前妻的死讯时,他“太震动,太狂乱,太愤怒”,又担心问太多问题会惊吓了孩子们。律师还说,辛普森坐了一夜飞机又刚睡了一个小时,已经劳累过度。

  在此阶段,辨方律师始终揪住警察在发生凶杀之后的令人吃惊的拖延以及频频发生的失误不放。他们的目标极为明确,在看上去铁板一般的证据上找到这点锈蚀的地方并最终打出大洞。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控辩双方的控制与反控制之中,控方最应做得的是不让辨方把这个口子捅大,并最终堵上口子。可惜公诉方没有意识到危险有多大,把自己的证人一个个推到对方律师的绞肉机里,统统给绞成一塌糊涂的肉馅。尤其是其后的关键证人福尔曼,他在法庭上撒谎无疑帮了对方的大忙。

当辨方律师问他:“在描述别人时,你用过‘黑鬼’一词吗?”他回答:“没有。”以后局势就急转直下了。福尔曼再也无法摆脱陷害身为黑人球星的辛普森的嫌疑了。(这里写的不详细,在后面会有对福尔曼进行交叉询问的细节)公诉方的明星证人成为了最著名的“黑锅证人”。这如果不能说明别的问题的话,至少表明公诉方的准备严重不足。对自己的证人偏听偏信,不对他的证言的真实性进行合理的怀疑,不掌握他的弱点并加以弥补,这样一旦遇到一个成熟的或细心的辩护律师,立即就露出马脚,阵营大乱了。

关键词(Tags): #辛普森
家园 【文摘】辛普森案审判细节6——辨方最失败的一个证人

  1995年2月27日,萨尔瓦多难民罗莎.洛普兹女士到法庭提供辛普森不在现场的证言。3月2日,她再一次出庭作证。

  洛普兹女士自称在1994年6月12日那幕惨剧发生的时候,她正在辛普森先生隔壁的邻居家里当女佣。在起诉方断定凶杀进行的那段时间里,她曾经见过辛普森德福特野马车停在他洛金汉住宅的外边。

  不过,这位女士被证实为谎话连篇,辨方让她出庭作证,只是给检察官道尔顿提供了一个靶子和一次大出风头的机会。她的证词前后矛盾,在交叉询问时,竟把“我不急得啦”说上至少50遍——于是爱说轻薄话的记者在报道上讲,洛普兹女士“今天证实了她记得的——或者更经常的,是她不记得的——有关凶杀之夜的情况!”

  总之,洛普兹是辨方最失败的证人,甚至她的证言都没有可讲之处,有关细节我就不贴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找。

  不过,在洛普兹之后,辨方及时调整了战术,挽回了颓势,又占了上风。

关键词(Tags): #辛普森
家园 好象辛普森和儿子一起做的,血手套是儿子的,所以他戴不进

所以漏网了。

家园 【文摘】辛普森案审判细节7——另外的可能性(上)

  1995年2月21日,警探汤姆.朗格出庭作证,他是参加取证工作的第二名警探。

  汤姆.朗格警探自称在过去的12年里,经他侦查的谋杀案足有50起之多。他讲话的口吻娓娓动听,一点不像他的那些同事咄咄逼人。这样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词,应是最容易被陪审员们接受的。

  朗格先生的推断也和他的相貌一样令人产生信任感。经他分析,在那个凶杀之夜,尼科尔应是第一个牺牲者,因为她虽然死在自家门前的血泊当中,她的赤脚上面却没有沾上血迹。

  “这向我显示,该被害者更像是流血之前遭到了攻击。”朗格操着标准的警方报告用语解释道,“而且其跌倒也可能发生在另一名被害者与凶手搏斗之前。”

  柯克兰向那讲话轻柔然而态度坚决的警探连续发问,极力追寻出辨方一直抱怨不止的许多侦查过程中出现的错误。他责问警探,保护袋何以竟未能遮住两位死者的手,为什么辛普森太太的腿上以及室内冰淇淋杯上的指纹都未被取下。为什么不去量一下室内那些燃烧的蜡烛,来确定它们点燃的时间。

  柯克兰律师迂回前进,不断迫使警探面对一个又一个离奇的错误。例如,验尸官没有检验辛普森太太后背上的血迹,也没有检验她胃里的内容,虽然这有助于确定她的死亡时间。

  再比如,足足过了三个星期,才允许法医取走辛普森太太的房门上的血污;而在这段时间里,却一直听任这些证据暴露在柯克兰所谓“满世界挤来的看客眼里”。

  “分析辛普森太太后背的血迹,是不是有助于确定这些凶手或者这个凶手是什么人?”他向证人问道。

  “或许是的,也或许不是……”朗格警探心烦意乱地答道,“不过,我是希望取到这些血迹的。”

  柯克兰律师批评朗格警探,说他在凶杀之后未对辛普森太太进行强奸检查,询问的气氛才显得有些紧张。柯克兰询问,在辛普森太太死前她是否有另一个男性访客,而且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对这个问题,朗格警探立即痛加反对。

  “我见到的唯一一个男性访客就是另一位被害者,”他否认道,“根据我的观察和经验,在这种攻击者的心里,性欲总是最后一个念头。那往往是过分的屠杀,残酷而过分的屠杀。这里却没有强奸的证据,没有性袭击的证据。”

  柯克兰律师认为这次谋杀的对象是与尼科尔同住过的女友,当然不是绝无此可能,但是听起来让人觉得离奇,似乎像一种联想记忆法。这种对可能性的不厌其烦的追求是律师发现真相和把水搅浑的惯用办法。

  法庭通常会对此加以制止,并告诉陪审团对哪些东西不要考虑,但是如果律师的假设引起了陪审团的注意,激起了他的好奇心,他可能就会对此念念不忘。

  对于汤姆.朗格这个自称有20年警龄并处理多达250起谋杀案的老警探,柯克兰采取了迂回战术。对这些富有实践经验又经常出庭的证人,直截了当地让他认错是不可能的。这样 律师只能避实就虚,让他最精通的方面无法畅快地表达,而提出令证人意想不到的问题。

关键词(Tags): #辛普森
家园 呵呵,这个假设不错啊~

凡事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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