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辛普森案审判细节——致吕克、苹果等前辈 -- 木头
3月6日,斗志昂扬的双方战士才重新返回战场,继续掀起他们旷日持久的交锋。这一天,仍然由约翰尼.L.柯克兰律师对汤姆.朗格警探进行交叉询问。
对1994年6月12日的凶杀事件,柯克兰提出了另外两种可能的解释。
按照柯克兰的第一种设想,有一些贩毒者跟踪过辛普森太太的朋友费伊.瑞斯尼克,并且在这位使用毒品的房客搬走之后才实施了攻击。按照第二种设想,则是由戈德曼的某些情况不详的敌人——“一个或一些凶手”,用柯克兰律师的话说——跟踪他到了南邦迪街875号,然而杀掉了他和辛普森太太。
接下来的一天——3月7日,轮到柯克兰对证人进行再交叉询问,他便把火力集中在这些方面的穷追猛进。
柯克兰律师明确地提出了他的假设。考虑到这次屠杀的残酷性,他认为,显然凶手应是那些贩毒者,目的则是为了收取欠债。他说,真正的目标正是那位躲在辛普森太太家里使用毒品的费伊.瑞斯尼克女士。
他指责警察使用那只“瞎眼”去面对所有不认为辛普森有罪的观点。正是由于本案的首席起诉者玛西亚.克拉克在去年6月已经认定辛普森牵涉此案,他朗格警探才来附和她的。
柯克兰问朗格警探,他是否听说过贩毒者收拾那些欠账吸毒者的两种办法:一种叫“哥伦比亚项链”,即割断被害人的喉咙;另外一种叫“哥伦比亚领带”,那是将被害人的喉咙割断之后,再将他的舌头从那口里面拉出来。
大律师不动声色地提出一连串这些所谓“假设性的”问题。随后,他又问朗格警探,现在他是否开始同意,瑞斯尼克在凶杀发生之前不久与辛普森太太同住,总该有些“日用的散装可卡因”留在那里?
“如果我感到这次谋杀与毒品有关,当然会的,”朗格答道,“不过我没有此类证据,也没有此类出发点供我探究。没有任何线索能够把我引到这方面去。”柯克兰停了几秒钟,好让陪审团充分注意这一次询问。他所涉及的主题太重要了,绝不希望他们等闲视之。
“如果侦查还在进行之中,为什么你不去检查这一条线索?”他充满恶意地盯住证人,字字清晰地问道,“正是由于它揭示了辛普森先生的清白无罪,你才用你那只瞎眼去面对它,不是吗?”
“事实上对我来说,被害者的朋友使用毒品这件事有极小的意义,”证人答道,“事实上每一批证据,每一批我手里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都比这件事更多也更有力。”
“那么,你是在为你自己讲话,还是在为克拉克女士?”
“我的观点永远不变,谋杀者只有一名,”朗格说,“我不知道她的观点如何。我相信,她的看法肯定与我相同!”
当玛西亚.克拉克再次负责询问时,她把一段警员关闭凶杀现场的录像发给大家看。那画面映出一个警员取来一些警用黄线带,另一个警员则用染血的裹尸布把辛普森太太遮盖起来。这样播映录像的用意是很明显的——既然被告方一再利用录像,表明在拍摄录相的时候,现场的勘查已经进行完毕,要求警察继续小心行事已经算是吹毛求疵。
接下来,又是柯克兰律师进行交叉询问。这位能言善辩的律师在向朗格提问时,表现得急躁易怒,充满敌意。有些问题以一种充满怀疑的方式开头,诸如“你负责了本案的侦查工作,可是你竟从来没有……?”另外的一些则满是尖刻的挖苦。
比如,当朗格断定,是辛普森太太的家人,而不是警察,弄清了凶杀后在她屋内发现的冰淇淋气味的时候,柯克兰便尖刻地说:
“布朗一家,他们可不是洛杉矶警察局的人,是吧?”
柯克兰认为,检验那杯冰淇淋的融化率,将足以表明死亡发生太晚,无法归到辛普森身上。这杯冰淇淋是辛普森太太的小儿子要妈妈做的;柯克兰指责朗格警探没有对冰淇淋的融化程度进行检验,从而遗失了许多重要的线索。
汤姆.朗格强忍烦躁,回答着一个又一个难堪的问题——这些问题甚至包括:“你在哪本书上读过,需要将被害者的手放在塑料袋里?”
柯克兰律师始终沿着他的预定目标前进,他无法忍受警官证人对凶手可能是一个以上的人,凶手的目标可能不是被害人这种想法置之不理。他必须让陪审团感到凶手并不一定是坐在法庭上的辛普森,可能是许多人。这点是困难的,以至于他不能再温文尔雅地进行询问,变得急躁易怒,充满敌意。
于是,他重新开始对警察在侦破工作中的毛手毛脚、质量低下、错误百出大家抨击。
在交叉询问中,律师往往要制造一些悬念,埋下一些炸弹,或者嘎然而止,或者不动声色转换话题,待到最后时机恰到好处时抛出,这会产生无比巨大的震撼力量。律师必须耐心地看着对方证人在颠倒黑白、搬弄是非,他心中暗喜却不动声色或者显得焦灼不安,对方因此会更加卖弄,以至于未等律师揭露都已显出离谱的苗头。
当律师终于揭穿对方的欺骗时,陪审员不能不为自己所受的愚弄愤慨,在心中大骂自己像个驴子似的被愚弄了。“黑锅证人”福尔曼警官的证词就是被这种定时炸弹毁掉的。
43岁的福尔曼先生在3月9日的上午精神抖擞地站在证人席上,接受起诉方的直接询问。
在马克.福尔曼作证的第一天里,克拉克女士忙于在陪审团面前恢复他的善良形象。人们指责他是种族主义者,对此他有何辩解?克拉克问道。警探嘟起嘴巴,一副受了委屈的纯洁羔羊模样。
“叫人紧张!叫人讨厌!”福尔曼说,“打从6月13日以来,我眼前仿佛尽是些忽视了的证据,尽是些私人问题摆到大家面前来。这可真够糟的……”
克拉克充满同情地摇了摇头。她把一封信投影到屏幕上去。这封信的作者是个名叫凯瑟琳.贝尔的女人,被告方的明星证人之一。据她在信里说,福尔曼警探10年以前对她谈话时,曾经有极多的种族主义言论。
信中写道:福尔曼警员说,如果他碰到个“黑鬼”(他就是这样称呼的)跟一个白种女人开车,他会叫他们把车停到路边去。我问他,要是他没有理由,可怎么好呢?他说,总能够找到那么一个。福尔曼警员接着说,他顶顶喜欢见到把所有的“黑鬼”聚成一堆儿,统统宰个干净。他还说,该烧掉他们,或者炸掉他们。
在场的12位陪审员包括8名黑人,在读这封信的时候,他们丝毫不显得吃惊,甚至连噘嘴或者别的面部表情也没有。只有一个人略动了动——那也不过是转转脸、搔搔头而已。
这一天的作证仍然没有什么新东西。福尔曼如数家珍般地列举了他在辛普森家发现的证据:辛普森野马车司机门上的小血点、门下嵌板上更多的血迹,那辆车停的任意随便,以及后座上的脏铲子。他说,见到这些,他们生怕“可能有别的被害者,或者抢劫绑架案、谋杀案之类”。
“见到这些,我们那会儿可真一点办法也没有啦。”他说。
而后,克拉克女士进一步给陪审团证明,福尔曼先生不失为一个称职的好警员,绝不会去干什么栽赃的勾当——尽管在心里他也许想要这样做。他的一举手,一投足,都力图符合一个警员的基本要求。尽管在1994年那个血腥的清晨,福尔曼已经是两度造访北洛金汉街,副检察官还是促使他成功地表明,有机会回到那个熟悉的地方并没有引起他更特别的兴趣。
“在洛金汉街,你起什么作用?”克拉克问。
“唔,事实上不算很麻烦,不过我想,我认识到……或许我们会坚持带走辛普森先生,如果他真是狂乱难禁,如果他甚至没办法开车的话,”福尔曼答道,“我敢肯定事实上,我们会带他去警察局,让他跟他的孩子见面——同时,我们也会把他的孩子们安排好的。”
女检察长带着警探缓缓前进,让陪审员们的注意力慢吞吞地移动,仿佛天顶上爬行的太阳。警探讲,在洛金汉街,他见到那辆野马车,“停靠的角度真有点奇怪”。待他走近前去,他注意到一块奇特的插痕,而在司机门的把手上面还有一块红色的痕迹。
“看上去好像凝结的血迹,”他判断道。
福尔曼说,他指给他的同事看汽车上的脏铲子。这时正是清晨将近六点钟,他的同事菲利普.旺内特尔决定,他们应该设法进到院子里去。
“我说,‘你是想让我翻过墙进去?’他只说了句‘行啊!’,”福尔曼讲道。
后来,他们进到院里,福尔曼问起房客卡图.凯林来。凯林告诉他前天晚上十点四十五分听到了“一声碰响”,而福尔曼便在凯林指示的地点捡到了那只令全美国注目的皮手套。
3月13日,星期一,经验丰富的大律师F.李.贝利出面迎战警探马克.福尔曼。
在进行交叉询问之前,贝利律师已经把气氛造得足足的。比如,在法庭外面,他便曾经宣称,福尔曼在捏造证据方面“及其可疑”。
在开始交叉询问时,他的声音和蔼绵软,充分显示出自己的教育背景和警察历史。他用他的波士顿口音不断提出问题,一面下意识地摆弄着自己的钢笔。
在他的询问下,福尔曼警探承认,他“在失去一个很有趣、很复杂的案子时,会很失望的”。贝利律师的机会马上就来了。
“作为这种失望的结果,你会决定做些什么吗?”他问。
福尔曼抬眼瞧一下律师那不怀好意的目光。在这种关头,哪怕一个微不足道的差错,都有可能毁掉一切。“不,”他尽可能清晰地答道。
贝利律师要求警探逐分钟讲清楚他在南邦迪街875号辛普森太太的住宅以及北洛金汉街360号辛普森先生的家里所作的一切。
对此,玛西亚.克拉克检察官立刻表示反对。“庭上,”她对伊藤法官说,“被告方表现出一种事实上的不可能性。他们从来没有,也从来不会出现任何机会,提供出任何证据,表明警探福尔曼先生栽赃过任何东西!”
老谋深算的律师窃笑一声:“福尔曼警探,你曾经否认过认得凯瑟琳.贝尔。同样,你也曾宣布在辛普森先生家发现一只右手手套。对这些态度的真实性,你感到满意吗?”贝利律师字斟句酌地问,“你真的肯定从没有见过凯瑟琳.贝尔,正如你同样肯定,你发现了我们正谈的这只右手的皮手套?”
贝利律师紧紧盯住了福尔曼宣称自己在那天凌晨三点半时从邻居院里观察戈德曼尸体的那五秒钟。他暗示,在那个晚上,警探有足够的时间赶过去拾起手套。
至于野马车上的血迹,律师并没有指责福尔曼故意栽赃。他只是提出了这样的问题:“那时你知道野马车上有血吗?”
福尔曼:“不知道。”
贝利:“你用手套在野马车上擦过吗,福尔曼警探?”
福尔曼:“没有。”
贝利盯住证人,仿佛要把他一直盯到地下才罢休。毫无疑问,这只是他给陪审团培植印象的第一步——他们将会一再听到这样的问题,直到他们相信为止。贝利律师要福尔曼说清楚,从那个凶杀之夜的凌晨一点五分到两点五十分——从一名同事叫起了他,直到他的上司接手了案件为止,他在每一分钟里都做了什么。他甚至要警探估测出他走路的速度,以及从辛普森太太住宅的一边走到另一边需要的时间。
福尔曼说,在对戈德曼的尸体进行检验时,他所看到的只有那一条伤口。“那一双手套又怎么样了呢,警探?”贝里立刻追问道,“你在那里看到了一双手套?”
“我看到的是一只手套,”警探答道。他接着讲到在辛普森家里发现的另一只:那个地方很黑,早上六点钟天还没亮,头顶又罩着浓密的树叶。
“那么,你预感到会发现什么吗?”律师问道。
“我不知道,”福尔曼说,“我想兴许有什么塌了下来……我往前走,走了约摸十五到二十英尺。我见到个黑东西,就走进它……”他用手指着一张标有“北洛金汉街360号发现的手套”字样的照片。“后来,我看清了,那是只手套,”他接着说。
律师的眼睛灼灼发光,显然他对其中的细节极感兴趣:“为什么你要独自到那里去,如果有什么危险的疑犯已躲在辛普森家的阴影里呢?”他问。
“你的用意难道不是独自走到南边的墙下?”他问证人。
“不是的,”福尔曼警惕的回答。
“只是走过去做事,不是吗?”
“我还不知道南墙那里能否走得过去。”
律师的眼睛里有一种凶狠的神情。“不,你离开那房子,独自呆了十五分钟,只是要去做事?”他问。
“我确实是这样做的。”福尔曼说,一脸委屈的表情。
“想想你去年7月的证词,福尔曼警探,”贝利凑近证人的脸问道,“那时你说,你在辛普森先生的野马车里面——不仅是外面,还有里面——发现了血迹。现在,我们怎么又听你说,你没有朝凯林先生要汽车的钥匙?”
福尔曼抬起头,但仅仅看得见那颗硕大而且头发斑白的脑袋逼到他的面前。他嚅嘎了半晌,终于无力地答道:“那时我说错了……”贝利律师无声地笑了。他再次停顿了片刻,给陪审团充分接受的时间。然后,他继续提出自己更有威胁的问题。
贝利:“在描述别人时,你用过‘黑鬼’一词吗?”
福尔曼:“没有,先生。”
贝利:“近十年来,你用过这个词吗?”
福尔曼:(显得有些犹豫)“我没想起来,没有。”
贝利:“那么,你是在说,近十年来没有用过这个词,福尔曼警探?”
福尔曼:“是的,我是这样说的。”
贝利(挺直身子,面向陪审团,他提高了声调):“所以任何人来到本庭,引证你用过这个词,他们准是说谎,不是吗,福尔曼警探?”
福尔曼:“是说谎。”
克拉克女士显然高兴得太早了。
报界披露福尔曼在做警员的19年里,他至少有过6次被控威胁或殴打疑犯,特别是黑人和南美裔人。洛杉矶有个非盈利的律师组织,名叫“警察观察”。据该组织提供的指控材料,自从1988年以来,福尔曼已经有5次被控在对待疑犯方面使用过度武力。
福尔曼的歧视黑人行为的曝光全在于一位叫劳拉.哈特.麦金尼的女士提供了福尔曼先生和她谈话的录音。麦金尼女士是北卡罗来纳学院教授兼编剧(木头注:她曾经与福尔曼一起写书,录音带就是当时录下来的)。能找到这份重要证据,帕特立克.麦肯纳先生居功至伟。案发后不几天,辛普森就延请他帮助侦破此案。这位私人侦探倾注了巨大精力,其最大的成果就是发现了麦金尼女士拥有的重要证据。
1995年8月29日,在加利福尼亚州诉O.J.辛普森案的审理过程中算得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这一天出现在证人席上的,堪称本案当中的风云人物之一——虽然她自己未见得有多深的体会。这位证人便是给马克.福尔曼警探录下了13个小时致命磁带的劳拉.哈特.麦金尼女士。
她的磁带把马克.福尔曼冠冕堂皇的假面剥得精光。现在被告方举出了这位文明社会的警探把黑人叫做“黑鬼”的例子足有41个——其中至少有7个是绝对没有疑问的。除此之外,磁带还证明这位警探在不存在可能原因的情况下进行逮捕,使用非法证据,漠视法律程序,殴打疑犯以便强取口供。
1995年9月5日,饱受攻击的前警探重新出现在证人席上。可是这一次,马克.福尔曼再也没有了先前的那种趾高气扬、雍容倔傲的气度。在众目睽睽之下接受杰拉尔德.厄尔曼律师密集火力的追问,他的脸色比那位著名的被告不知阴沉多少倍。
“你在预审时提供的证词是否完全真切?”律师问道。
福尔曼抬起脸,无神的目光扫了厄尔曼律师一下。人们会发现,身处众矢之的的警探满面倦容,仿佛就要支撑不下去了。
“我想坚持我的第五修正案的权利,”他终于说道。
厄尔曼律师继续追问下去:“你是否窜改过警方记录?”
“我想坚持我的第五修正案的权利。”
“你是否在本案中栽赃过或制造过任何证据?”
“我想坚持我的第五修正案的权利。”
木头注:根据美国宪法的第五项修正案,每个人有权利拒绝提供任何可证明自己犯罪的证词。
整个法庭死一样的沉寂,正如几天之前播放“福尔曼磁带”时一样。厄尔曼做出一幅不耐烦的表情等了片刻,仿佛不甘心这次询问如此草草收场——然而事实上,对方这样的态度已经是给了他们绝好的机会。
“被告方没有问题了,”他终于宣布。
后来克拉克检察官想尽办法来挽救这个证人,但显然无力回天了。
起诉方显然轻信了福尔曼警官。这个重要证人的品行不端可谓如雷贯耳,辨方律师在报纸上宣传,在法庭上展示那些五花八门、丰富多彩的“福尔曼言论”,绝不是为了好玩或博得法庭一笑。而起诉方只是拿出一封“检举信”,信中说福尔曼警探在10年前时和她谈过话,曾经有极多的种族主义言论。克拉克女士对写信人甚至把警官名字叫错感到可笑,这样的东西能在陪审团面前产生什么影响!这是检方的以退为进的策略,但显然退得不够。
在美国,“政治上正确”是大事。尤其是种族问题。
可以盖过其他正义因素。
李昌钰:当时的侦探最近来见我,就是写了一本书,他重新调查了这个案件,因为辛普森案件发生是十年之前,他花了十年的时间,他是洛杉矶的高级警探,他说当时发生这个事情,他也是以为他有罪,但是后来他发现很多的反证据。第一个,他发现为什么辛普森这么紧张,同时看到他儿子,一把就把儿子推开,又找了一个律师保护他的儿子,他的儿子就是他前妻的儿子。他前妻的儿子说跟他无关,他晚上十点半下班,就到他女朋友家里,整夜在那里,他女朋友也说是十点半就到了我家里来了,但是现在他们不是男女朋友了。当然,他的证词也就变了,为什么人证不可靠?就是常常可以变更的。物证,当时他说有一个在美国做工的都有一个卡片,有上班、下班,他说是打进去的,最终这个探员找到这个卡以后,发现是用铅笔补进去的,因为他这个儿子在餐馆做二厨,是九点钟就离开了。这个和这个案件有什么关系呢?因为在现场我们发现了两个鞋印,两种鞋印在现场很明显告诉我们是两个人,手套是辛普森戴不下去,就是他儿子的,那个帽子,辛普森也从来没有戴过这个帽子,侦探找出多张照片说他的儿子戴这个帽子。同时法医说身上的刀口,一个人是8刀,一个人是27刀,是两种不同的刀,你想想一个凶手在一个现场拿两把刀要杀两个人,这个是不容易的,
http://www.yihly.com/viewtopic.php?t=28&start=45&postdays=0&postorder=asc&highlight=&sid=b9c2d918e383b9789cbf986c14de3d71
美国也一样有冤假错案,最近新闻上就报道了很多。如果辛普森不是富翁,请不起那些大律师和李昌钰,估计也会变成其中之一。
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辛普森无罪就符合事实。我的意思是,没有人知道真相,你的见解,他的见解,我的见解都是从个人的角度去想而已。你不是目击证人,你不是当事人,你更不是上帝。你甚至连参与调查取证的工作都没有做过。
凡事皆有可能,但不管怎样,法律已经给了辛普森清白之身。
给我的印象是,文章反映了作者的思想与美国法律制度的偏差,而不是一些辛普森的有罪的证据。
如果你继续看我的连载,你会看到李昌钰的一段话,那段话会形象的说明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区别。
就算辛普森没有当时不在现场的证据,又怎么样?有人能够拿出来他在现场的证据么?检方找出了十二码的鞋印、蓝色棉线、毛发、血迹,但是,李昌钰已经证实了这些证据的不可信。
想起了几年前,在中国大陆,如果一个人被起诉了,不管他有没有做过什么,他这辈子都完了。因为每个人都会认为他是个犯人。
在美国有7成的人认为辛普森真的杀了人。但是大多数人的看法就一定是正确的么?
呵呵,这方面的反例实在是太多了,讲都讲不完。
还是那句话,你不是目击证人,你不是当事人,你更不是上帝。
就算99%的人都认为辛普森真的杀了人,也不一定是事实。怎么想是你的自由,但你的想法仅仅是个可能,仅仅是个猜测。但是怎么说,怎么表达,我个人认为还是需要考虑一下的。
从3月12日开始,双方开始对凯林进行询问,他是辛普森的朋友,为控方出庭作证。这样的询问进行到3月23日的时候,克拉克检察官已经可以逐步追问案发当晚的细节了。然而在那一天里,凯林先生的态度却让她气恼——这位证人宣称,在血案发生的那一天里,他没有发现辛普森有任何异常——没有生气,没有焦躁,没有消沉,没有心灰意懒,没有心事重重!
在他叙述的时候,辛普森一直微笑着盯住这位不成功的证人。这种笑容如同胜利的挑战,更加让女检察官沉不住气了。于是,她集中火力,朝着证人攻击起来——在直接询问当中这真是一个罕见的现象。
女检察官指责凯林是个软弱的骑墙派,在他的证词里表现出两个相互对立的辛普森,虽然人人都知道,这位被告曾经害得妻子求救于911!
“可是大陪审团,他们对我威胁……”凯林分辩说,克拉克女士打断了他的话。
“我想你记得你告诉过我,凯林先生,你认为在面对大陪审团的时候你受到了威胁,可那不过是一帮老家伙,戴着些钓鱼帽?”她厉声问道。
“我记得,”凯林喃喃地说。
最后,克拉克一口气列举出一连串时间——九点二十五分,九点四十五分,九点五十分,九点五十五分,十点十五分,十点二十五分,十点二十分,十点四十分,十点五十分。她向凯林先生问的是同样的问题:
克拉克:“你见过被告吗?”
凯林:“不,我没见过。”
克拉克:“你知道他在那儿吗?”
凯林:“不知道。”
凯林全部做了否定的回答。于是,女检察官漂亮地嘎然而止——而她的结论,已经用不着她在多说什么了。
相形之下,罗伯特.夏皮罗在进行交叉询问时,态度则要和气多了。
大律师先给那惊魂未定的证人一个和蔼的微笑。他用一种友好关心的口吻,问凯林感觉怎样——而后,他自己便被这黑色幽默般的玩笑逗得爽朗的笑了起来。
正像经常把辛普森叫做“O.J”一样,夏皮罗经常带着种慈父般的态度,把凯林喊作“好小伙子”。他的一举一动,都洋溢着对那显然被气势汹汹的女检察官吓着了的青年以无限的同情。
夏皮罗重新提出了凶杀之夜辛普森的情绪问题——这显然是使得气急败坏的起诉方大伤脑筋的问题。凯林答道:
“我是个演员,所以,又进一步的什么……不,有某种,‘他们不该穿紧身的衣服!’”他指的是辛普森对观看演出时尼科尔服装的抱怨。然而他接着说下去:
“不过这算不上心情激动。这肯定有那么点……将要有些激动,可是不至于乱扔东西……”
克拉克女士对这种吞吞吐吐的回答无法忍受。她重新追问起那个黑色的提包,凯林打算帮助提上车,然而被辛普森拒绝了的神秘的提包。
“现在,说说那个提包,它是不是大到放得下一把刀?它是不是大到放得下血衣和鞋子?”
“抗议,”夏皮罗嚷道。法官赞同了他。
凯林先生痛苦的低下头,用他修长的手指抚着脸,在起诉方和被告方弹雨横飞的拉锯战里拼命挣扎。在克拉克女士的质问下,他承认在他告诉辛普森墙上的三声震响时,辛普森没有提议去找警察。同样,第二天,他见到辛普森得知前妻的死讯返家时,这位球星并没有哭,也没有跟他提及那遭到惨杀的女人。
然而,在交叉询问时,他又向夏皮罗律师承认,在启程前去赶飞机的时候,辛普森并没有什么异常表现。
“你说不出任何举动,不同于一年半以来你所熟识的O.J.辛普森?”律师问道。
“说不出来。没有什么不同,”凯林回答。
然后,夏皮罗又提及另外一个尖锐的问题。他带证人回到6月13日,辛普森刚从芝加哥飞回来的那一刻。“他没有试图告诉你什么话,是吧?”他问证人。
“没有。”
夏皮罗满意地点点头。“他也没有要求你证明他不在现场,或者要求你帮他说慌?”他问。
“抗议,”克拉克气咻咻地喊道。
到最后,玛西亚.克拉克的耐心终于达到了尽头。她打断了这种糟糕透顶的回答,要求法官宣布布瑞恩.卡图.凯林先生是一名“恶意”证人。伊藤法官同意了她的要求。
于是,夏皮罗律师带着一丝几乎察觉不出的微笑,盯着颓唐地跌坐在证人席上的长发青年。他迅速向凯林提出一连串极有深意的问题:
“你害怕克拉克女士吗?她有没有吓着你?”
“她有没有让你不愉快?”
“你是不是认为她给了你公平的最好机会?”
“她有没有恐吓过你?”
凯林回答了第一个问题,他并不怕克拉克女士,然而她提出的问题着实让他害怕。至于其他问题,这位可怜的青年只有苦笑而已。
交叉询问进入尾声,下一阶段是对案件的实物证据进行审查阶段。控方提供了100多个证据,但全部都是间接证据,没有一个是直接证据。双方聘请的法医学专家在法庭上各展绝学,对证据——血迹、毛发等看法大相径庭。
我们的李博士要出场了。
这是李昌钰口述,邓洪撰写“神探李昌钰”里面的辛普森案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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