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写在《三百雄狮》上映前 -- 李根
他们看不出?看的出。为什么又看不出,因为看的出。
- -- 系统屏蔽 --。
- -- 系统屏蔽 --。
本来提出忠于漫画原著这点就挺好, 非要从“意识形态”出发打击总统, 这就没劲了.
第一, 总统回您的话很在理, 您可不就是望文生义. “根据搂主的意识形态,不是烂片也要骂”, 这话有根据吗? 总统的“意识形态”(如果非要用这个词), 大伙都清楚得很 – 可是, 以总统的品味, 兴趣(这些大伙也都可以作个旁证), “不是烂片也要骂”这种事, 您真的相信? 俺以为, 总统在写这篇的时候, 作为一个历史, 军事, 社会文化爱好者 + 恶搞爱好者的身份, 大大超出他的所谓“意识形态”份子的身份.
第二, 说到老美的YY和“出气”, 当然是见惯不怪了. 不过说到“抓到了人体炸弹不能就地正法还要上法庭给丫找最好的律师最后连个死刑都判不了”, 这可奇了. 首先这人体炸弹, 炸成了一了百了, 炸不成的被当场击毙的应该大有人在 – 不是有良民开车过美军检查点被误认为人弹, 结果全家人被打成筛状吗. 其次如果抓着了, 当然不能立毙 – 那是杀俘(好象美军历史上也没少干), 要不就是私刑处决, 总之不是甚么光彩的事儿. 最后, 律师这事儿就更搞笑了, “最好的”? 古巴那儿关的一大帮子, 能上个不公开的军事法庭就不错了, 还想着啥司法公正? 何况不是不判死刑, 而是只审(审的花样听说还挺多)不判, 相当于无期徒刑+S/M. 这还不够顺气的?
第三, 退一万步讲, 就算您看不惯总统的“意识形态”, 您不觉着总统的这个贴子, 下笔有神, 妙趣横生吗? “《三百雄狮》大可以改名叫做《六百胸鸡》,或者《六百肱二头鸡》,当然最好是《二千四百腹肌》,这样岂不更显得军容壮盛,威风凛凛?”有了这样的文字, 俺是不会在意什么隐藏的主题的. 如果您也有这等文笔, 不管您的“意识形态”如何, 俺是要先花为上的.
- -- 系统屏蔽 --。
- -- 系统屏蔽 --。
- -- 系统屏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