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杀人可恕,情理难容 -- oile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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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在89年或者90年,天津的案子。
可怜死的那个孩子刚考上重点高中。
找到哪个地方掉下来的了,案子反复了好几次,但也是在在全责和没有责任之间摇摆。最后不清楚结果。
这种没有责任或者不一定有责任也要承担损失的做法,让人不理解。感觉这样的做法挺可怕的。
其他国家民事诉讼也如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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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陈二春的证词 胡一刀 字430 2007-09-12 22:31:46
🙂公开的陈的证词中并没有说明摔倒时与陈的距离 闲扫落花 字390 2007-09-14 08:30:08
🙂法官对证据的采信角度很不可思议 (改) 10 碎片与记录 字3569 2007-09-11 10:51:12
🙂有过楼上的花盆掉下来砸死人的案子
🙂站在无辜受害人的角度看呢? 1 胡一刀 字86 2007-09-11 08:18:44
🙂凭什么啊 马头磬 字185 2007-09-12 07:22:40
🙂总应该是有个办法的 2 橡树村 字169 2007-09-11 08:23:10
🙂中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是 1 闲扫落花 字282 2007-09-11 09: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