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杀人可恕,情理难容 -- oile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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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我的看法:
2.要救人的人一定要有相关证书,否则打电话呼救。
这里应该是指你是否有施救的知识,如果施救方式不对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事实上,即使你有这方面的知识(比如你是个中国医生去加拿大度假),在没有通过“Good Samaritan law”的州你还是不能对你看到的伤者实施急救,否则一旦他因你的救护而有什么后遗症的话,法院的传票就要寄过来了……
但愿我国的立法部门别在这条法律上和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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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 2 层
🙂加拿大不同的州这方面的规定应该是不一样的 bluesknight 字320 2007-09-14 01:21:38
🙂这个我同意 一个历史 字100 2007-09-11 00:55:32
🙂我的看法: njyd 字791 2007-09-10 18:17:56
🙂南京兄对第二条理解有误
🙂可能是我意思没表达清楚。 njyd 字184 2007-09-14 03:18:07
🙂就怕以后摔倒了连120也没人敢打 橡树村 字107 2007-09-14 04:06:46
🙂记得刚到美国时,就被提醒不要扶老人过马路,否则出了问题吃不起官司 唵啊吽 字0 2007-09-09 12:45:18
🙂这可能更多的是怕不转业的救护伤到人 1 橡树村 字190 2007-09-09 10:3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