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窃明》的辩论,大家最好不要引用小说 -- 任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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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感谢同意
首先说明一下,我并不是人文版的版主,以下是我的个人意见。
关于你的问题,我的回答如下:
但任爱杰的那篇文字挂出来很长时间不做处理,难道是正常的吗?
你什么时候进行过“举报”,“举报”的理由是什么?版务是没有倾向性的吗?
我觉着处理版务的准则不该是观点的“正确”与否,而应该是河规和版规。这个我在青史版的置顶帖里提过。如果处理得公正公平,我需要在这儿发牢骚吗?
如果你对举报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去公告版发帖,也可以直接向老铁或其他相关版主发短信。以违规对违规或许得不偿失。-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是够粗的,粗到不知道你在干什么,在卡拉OK么 夜月空山 字0 2008-01-28 12:33:35
🙂楼上的兄台,有问题就讨论嘛。气话和风凉话是没用的。 fcboliver 字0 2008-01-28 14:03:53
🙂我是一直在讨论,但你看有些人在干什么。 夜月空山 字28 2008-01-28 14:20:06
🙂应该说讨论袁毛,不要引用小说。 prohouse 字52 2008-01-27 15: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