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许霆案,如何在滞后法律的包夹下突出重围?! -- 天火
这件事定为盗窃应该是没问题,谁叫许二次回头呢,如果只有第一次,还有定为不当得利的余地。
但刑期明显过重,法院重审肯定会维持盗窃罪,改变刑期。但这案子影响太大,怎么改拿不准,只好请示。
请示最高院,最高院就有责任做出答复。法律规定不够明确的地方最高院可以受权(受人大委托)做出解释。
在金额上没有什么变通余地,因为有明确的规定,即使人大做出修改,也只能按案发时的规定办。
只有ATM机上能有所变通,ATM机虽然属于金融机构,但在现行法律颁布时还不普及,可以算是新生事物,而且盗窃ATM机的危害性明显没有盗窃银行金库大,全搬走了大概也只有十数万元。
我看最高院最后做出的解释会把ATM机作为金融机构附属物的一个特例来办,刑期可以减档。再把ATM机本身出毛病与直接撬窃ATM机分成两个档,可以合理合法地把许的刑期减到五年以下。
这个案子的判决是明显的合法不合理,遇到这种情况必然会对现行法律做出修改或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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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适的就应该改,而且最好是当时就改 northeast 字438 2008-02-29 00:50:25
🙂法律有时确实让人感觉死板 夕曦 字1116 2008-02-29 05:48:15
🙂rule by law早已有之 四处张望 字88 2008-03-04 00:17:44
🙂我的看法:
🙂同意,撬窃ATM机和利用ATM的BUG,严重程度却大得多了 天火 字44 2008-02-28 05:54:12
😅请教老萨,当年你们公司取款机狂吐钱给客人那事怎么办的? 红茶魔术猫 字244 2008-02-28 04:21:20
🙂最新消息 laska 字426 2008-02-28 02:33:43
🙂男子恶意取款案将请示最高法 天火 字279 2008-02-28 02: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