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许霆案的解套途径,从法庭自己做起。 -- 夕曦
大陆审判机关的判决书几十年来始终如一简单而不明了的原因:
一是审判人员或法官的水平不够;
二是目前法院的运行体制往往是说了算的不审案、审案的说了不算。从体制上审判人员没有或缺乏对某一特定案件深入研究的动力和欲望。此外,每名法官都有绩效考核的指标:结案数是最重要的一项,怎能让他们做到精益求精呢?
三是不愿过多地透露判决的法律逻辑,因为很多时候根本没有逻辑。你让它对公众详细解释法理依据的要求是颠覆性的,也是其最抵触的。其实所有有争议的案件,解决争议的最好办法莫过于此。但不幸行不通,起码眼下。是否所有大陆法系的国家都如此,公鲨不知道。但夕曦所推崇的这种法理清晰、逻辑严谨的判决基本都是出自英美法系的。其主要原因是需解释为何遵循某个案例,而非其它案例,而且有时还 有陪审团因素在内。
最后,大陆直至前些年还一直号称自己是采用所谓中华法系:既不同于英美法系,同时和大陆法系也不完全一致。结果自然导致有时吸取的是二者的负面,而摒弃二者积极的一面。尽管法制建设已经几十年了,但法律的基础:法律原理还是糊涂的,没能意识到,法制建设的底线或最高境界——-恶法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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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确实需要向香港多学习 木头 字0 2008-03-16 06:43:21
🙂你这不是害他们吗 圣雪 字40 2008-03-13 22:34:05
🙂你说的不太可能 夕曦 字546 2008-03-14 06:23:31
🙂【讨论】判决书过于简单的原因
🙂现在也是中华法系吧? 糯米园子 字0 2008-03-13 19:53:27
🙂说得好,但是 qianji 字322 2008-03-11 08:03:29
🙂白纸黑字的效果就不一样 夕曦 字72 2008-03-11 08:32:57
🙂要考虑国情啊 qianji 字232 2008-03-11 08:3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