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说许不是盗窃罪的,先看看相关法律条文吧,瞎掰是拜不倒刑法 -- qia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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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和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忑释》(1998.3.10 法释[1998j4号]
为依法惩处盗窃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三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卜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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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标准要统一啊? 吾将上下而求索 字157 2008-03-14 13:16:51
🙂关于你说的案例 qianji 字153 2008-03-12 10:20:37
🙂这是你的问题,不是这个案子的问题 2 qianji 字280 2008-03-12 10:18:28
🙂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