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最高法院副院长开了个极为恶劣的先例 -- 夕曦
何况,许霆案早就被一些人弄得不是法律问题了。既然如此,用一种略带“非法律”的策略给今后的解决作铺垫,我认为还是可以接受的。
还有,我觉得可能你是多虑了。上级司法机关真的要干预下级司法机关的独立性,说难听点,私下打个招呼也同样能达到目的,又何必用这种落人口实的做法呢?(这件事情实在看不出有什么个人利益和恩怨纠葛啊)
前段时间,广州法院的吕伯涛接受采访的时候,也话里话外表示了对一审法院和法官的理解和支持。我认为这些都没什么。
在这件事情里,法院和法官也和银行一样,成了事实上的“弱者”,媒体为了炒作,对法院方蓄意采取了选择性失明的态度(当然,其中也有法院方自身刻意回避与低调的因素),但在即将拨开云雾的时候,法院方通过某种打擦边球的方式来表达一下自己的态度,我觉得也是正常的,也是对之前一边倒的舆论倾向寻求某种程度的中和与制衡。
因为之前的事态本身已经严重干扰司法的独立了。而且,我认为,在许霆案已经变成一个公共事件的事实状态下,最高院必须要考虑仍然是“盗窃罪”的情况下,会不会再次在某些因素的作用下,再度出现“舆论大哗”的情况。那么,在大方向基本已定的情况下,事先吹风,铺垫,有一个逐步舒缓、排解的过程,加之旷日持久下,舆论和公众都已不同程度出现了疲劳,今后最后的裁决出来后,方可避免意外。
所以,我记得我之前在哪个帖子里说过,这个本来简单的法律案件,生生地被一些人搞成了“政治斗争”,大量的盘外招之下,本来已经失衡了。所以这件事情,除了案件本身,其周边相关事务已经不能单纯用法律思维去考虑了。
在这样的特殊情况里,最高法副院长的表态不但不是对司法独立的伤害,反而是对本案的法院和法官保持司法独立的鼓励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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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的真清楚,花谢 旺旺的考拉熊 字0 2008-03-12 01:21:16
🙂最高法副院长谈这个确实有点不妥,但也仅限于不妥 laska 字643 2008-03-11 21:49:19
🙂这是个professionalism的问题 夕曦 字849 2008-03-12 05:49:14
🙂我更愿意将之看作是一种策略
🙂用“非法律”的策略来侵犯法律的权威? 夕曦 字108 2008-03-12 06:03:20
🙂呵呵,你误会了 laska 字530 2008-03-12 06:14:01
🙂我们讨论的不是一件事,而是两件事 1 夕曦 字739 2008-03-12 06:42:12
🙂你也要考虑国情啊 qianji 字330 2008-03-12 06: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