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永别了。 -- 西河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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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不要单纯地争论,可以讲讲故事和自己的经历。
我本人最喜欢的帖子就是列举事实,但是不下太多的结论,当你的论据充分以后结论一目了然。如果别人还是不同意的话最好就是先放下这个话题,以后再说。
这种认识的转变绝不是老拙在这儿拼命发帖子讲道理谈感想所能做到的,而必定是他自己在市场的拼杀中自己认识到的。
我本人也体会到很多东西没有亲身经历的话,就是再怎么辩论也难以相信,这种情况下还不如不去争辩,自己在将来的人生中慢慢体会好了。
顺便说一下我刚上网那会儿也是辩个不亦乐乎,但是后来发现经常做无用功,谁也说服不了谁,现在就是只送花,尽量不参与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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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衷心地建议,大家不说这个话题了 34 老拙 字1320 2008-03-15 17:39:03
🙂完全赞同!
🙂宝 蝶舞春园 字113 2008-03-16 00:02:00
🙂非常同意 2 荷子 字296 2008-03-15 20:56:43
🙂说的完全对,上花支持 kmy1810 字0 2008-03-15 20:08:33
🙂完全同意 神仙驴 字18 2008-03-15 19: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