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比鳕鱼还邪恶之:"文革"那才叫"雄奇"! -- 达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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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篇可能比较让人难以接受,特别是对已经接受西方法治观念特别是财产权观念的人。
我可以给你加点料:假设被炒家的绝大多数都是党员,党员是什么人?都要送投名状的: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这就是抄你的家的依据,腐败违反党纪背叛人民,抄家不过是执行你承诺罢了。
其实当年我就想,这么多贪污犯都是老婆孩子一起上,为什么不搞个连坐,或者对于贪污嫌疑人的家庭成员进行有罪推定呢?不过法学家不会答应,主要由官员组成的人大更不会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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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知道给自己选老婆的 1 xxren 字10 2009-12-14 08:24:19
🙂愚昧啊 1 zhanp 字38 2008-04-03 06:26:23
🙂只要看看谁在嚷嚷,他在当时和现在的经济地位就明了了 红金龙 字36 2008-03-29 07:42:04
🙂有想法
🙂花之,你说得很对,至少党员应当接受这种监督。就像西方 kmy1810 字66 2008-03-29 08:27:18
🙂试点时,就省部级以下吧 再闻鸡起舞 字26 2008-03-29 08:54:29
🙂越穷越革命 bayerno 字116 2008-03-29 00:49:03
🙂群众可能是不对的,但没了群众参与反腐败肯定是不成的 4 达雅 字316 2008-03-29 06: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