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blogspot上介绍王同学卧底生活的一篇文章 -- witt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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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这个我相信
美国人由于英语是母语,在英语语法上的训练没有外国人(甚至英国人)那么严格,全是凭感觉,靠读起来是否顺口/拗口来决定对错。80%~90%的时候感觉是对的,但是错的也不少(我也有过这样的问题,考GRE或GMAT的时候还要回头去补语法)。这有点像中国人写白字或成语用得不伦不类,但是从语气上还能看得出作者是老中还是老外。上面那篇文章不仅语气流畅,一些用词也是英语教材中不会有的,那些过去时/现在时的混淆不一定是习惯,但是以我的经验它们在美国人中很常见,读起来并不拗口--说到最后还是凭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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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一般都很口语化,不是正式文件,时态不对很常见 牛腰 字353 2008-04-17 09:36:21
🙂同意纽约的观点。。。 王不留行 字0 2008-04-17 10:23:46
🙂这个我相信 闲扫落花 字92 2008-04-17 10:16:56
🙂“语气流畅”是很重要的一点
🙂哪位好心人帮忙翻译一下第二段吧 jet 字14 2008-04-17 02:44:52
🙂第二段 牛腰 字151 2008-04-17 08:59:59
🙂原来丫把臆造的“政治迫害经历”写到CV里面了 jet 字14 2008-04-17 02:4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