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即将被阉割的新“劳动法” -- 滴语
1、政府永远正确;
2、政府不正确的时候,请参照第一条;
3、还认为政府不正确的,请提出完全正确的意见。
这次新劳动法和楼顶提供的那几条修改意见,基本上就是bullshit!
楼主的有一个观点,我是支持的;那就是在没有劳动者组织帮助劳动者维护权益的情况下,任何法规最后都免不了作为被雇佣劳动者的个人吃亏的情况。
问题的核心,就不是法律规定如何详细得滴水不漏的问题;而是法规执行的过程中,如何在劳动争议中体现公平正义。
这里我忍不住要提一句: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究竟哪个更重要?
另外,新劳动法最大的问题,是免除了政府对于劳动保障的责任。在这个修改意见以前,政府将这个责任完全推给了企业。可想而知,企业当然会找到避免被政府下套的方式。10年永久合同嘛,企业照样可以在9年、8年的时候炒人。
正是在企业,尤其是很多合资、外资企业里,对这个新劳动法指责很多。我想,这个修改意见就是为了要缓和企业主的反对情绪。正如楼顶帖子里指出的,这不过是除了一个《新劳动法》的名词外,所有事情又回到了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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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被阉割的新“劳动法” 9 滴语 字4138 2008-05-08 21:18:19
🙂这个好办 2 晨枫 字156 2008-05-11 08:59:56
🙂这个姿态让人敬仰。
🙂兄弟,保护劳动者权益可不该是你这种搞法! 7 纹石 字754 2008-05-11 08:14:14
🙂不要光顾着占领道德制高点,解决问题才是主要,说的好,花你 nighter 字0 2008-05-11 11:23:23
🙂在目前资本强势而劳方处于无组织斗争的情况下 前世不修 字42 2008-05-10 07:08:13
🙂对此有点不明,是否有高人可以指点一二 纹石 字147 2008-05-11 08:23:24
🙂让偶来粗浅的解释一下吧。 9 东东狐 字1269 2008-05-10 06: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