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我了解的地震后遇难者银行存款处理以及按揭贷款问题 -- las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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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从民法的规定上来说,抵押物的灭失只是使抵押权人(债权人)失去了债务人(抵押人)无力偿还债务时通过拍卖抵押物折现抵充债务的可能性。
债的关系并未解除,银行依然有权要求贷款人偿还债务。
另外要注意一点的是,现在买房都会购买贷款保险。一般火灾什么的引起房产灭失可以由保险赔偿,但遗憾的是,地震被加入了免责条款,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不会负责地震倒房赔偿。
不过我国没有个人破产制度,所以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可以赖着不还,有固定收入的就只能老老实实的还贷款了。
按laska的说法,这个问题有可能从政治上解决掉,我觉得这是个好事,法律毕竟不是万能的。
另外提醒一下,据说现在有地震险,如果不放心的人可以去咨询一下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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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laska 字120 2008-05-22 08:11:00
🙂多谢! 草纹 字98 2008-05-22 07:49:51
🙂好象不可抗力灭失的抵押物是不用还的? njyd 字0 2008-05-22 07:08:49
🙂抵押物的灭失不影响债本身
🙂不过假设如果有人还真的就还了贷款。 贪玩的风筝 字419 2008-05-25 09:08:32
🙂抵押 laska 字170 2008-05-26 06:22:50
🙂质押 laska 字692 2008-05-26 06:21:24
🙂银行不用还给借款人任何实物 laska 字190 2008-05-26 06: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