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南方!南方!(1)红钻帝国与济南暴雨 -- 陈郢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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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承认了如果传真内参的事情确实存在的话,郑有罪。
那么是否存在呢?
看看其辩护律师的话:
"一、虽然起诉书指控的郑恩宠先生曾传真两份文书给中国人权新闻社基本属实。但有两点提请合议庭注意:一是该两份传真因为传真机技术故障等原因,事实上未传达中国人权。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中国人权曾收到过该两分传真。二是中国人权事实上从未使用或发表该两份传真的内容,也未按正常程序予以确认收妥,这一事实表明中国人权未曾收到过该文件。亦即郑先生的行为没有产生任何后果。"
我想不用多说什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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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 6 层
🙂我觉得歪曲别人的话,给出结论不给举证,人身攻击无助于你的观点 2 猪头笨笨 字948 2008-06-19 20:14:33
🙂辩护词没有否定郑定罪的最重要事实,载体也不是手写稿纸 猪头笨笨 字829 2008-06-19 09:37:23
🙂判决认定的这张纸并没有当庭出示 suqier 字497 2008-06-19 10:18:17
🙂你还是有进步的
🙂文书,不是特指某份复印件 suqier 字138 2008-06-19 10:47:47
🙂你根本就没搞清楚在法庭上说对方说的基本属实的含义 猪头笨笨 字230 2008-06-19 19:43:31
🙂没有完美的法律! 3 铁血无情 字537 2008-06-19 05:56:19
🙂中国是一个人治国家,这和有否完美法律没有关系. 1 suqier 字1133 2008-06-19 06:5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