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红钻事件与言论自由补论。 -- 不打不相识
说句实话,警方能处理红钻真是侥幸。
如果红钻真有一个朋友老爹在银广,即使红钻刻意造谣,但和朋友事先串好供,朋友说开玩笑逗红钻玩的,哪想到红钻会当真呢!
那么红钻虽然在网络上大量散布消息,但她确实“有据有本”、“被骗”而已,不算“造谣”,传谣警方目前是难以处理的。
而那一位朋友,人家自己没去网络上大肆宣张,“我逗她玩哪晓得她那么笨,当真了”——喏,银座就算名誉全失,警方还是没法处理。(演绎推理,并非真有这么个人)
你看,造谣的成本有多低?证据链不完整,警方是一点儿办法都没有的。网络世界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这是真的。我们在网络拥有的“自由”已经相当大了。
在网络世界面前,在如此“言论自由”面前,银座老板、济南媒体甚至政府都是弱势的。
南方“造谣”把济南媒体钉在“耻辱柱”上(omg),济南媒体其实是应当追究的。可是执法成本太大,南方语词上亦作了很多“后手”,法律顾问亦比济南媒体强大,这其实是很不公平的。
如果盲目“言论自由”(不立法追求权责相衬的话),越来越多的人们会付出惨重的代价。据说银座有日资且有官家背景,尚且不免;何况你我呢?
至于南方,不妨看看南方对待“反藏独”的态度、对待“抵制家乐福”运动的态度,对待“捐款门”的态度,
便可以知道,南方背后的势力所求的是什么。
就这一点来说,南方较民国史量才时期的《申报》,较民国《大公报》,差远了。
这两份报纸能坚持“中国本位”“民众利益为重”;但是南方既不能坚持“中国本位”,其实也不能坚持“民众利益为重”,这亦是我目前只看重它“反腐败”一面的原因。
南方揭露腐败某种程度上亦是为了宣传土共不堪,需我布道之教;而我们利用这些信息是为了“监督土共见贤思齐”。拒绝私货,正确地使用南方,这才是我们恰当的态度。否则,不是我们看了一份报纸,而是我们被报纸忽悠洗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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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有理啊!铁首奖通宝了。 龙鳞甲 字422 2008-06-28 02:42:56
🙂其实这个案子充分证明了警方的无奈和银座在“言论自由”下的弱势。
🙂深得吾心!花谢长文 1 龙鳞甲 字467 2008-06-28 05:59:45
🙂花兄台妙解。赞。:) 陈郢客 字0 2008-06-28 06: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