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奥运、美国、狗 -- 张玄庆
首先,这个现象是客观存在的。
其次,这件事情是没有对错的。
第三,即便这件事情错在老美不识货,也没必要一定要争出个对错来。
试想一下,如果这位女士为了捍卫自己的“文化自信”,一定要顶着干,这段婚姻说不定也就一拍两散了。
不能因为唐僧不识人参果,就硬把人参果强塞进唐僧的嘴里,五庄观的两个小童,不也是避开了唐僧才吃了人参果的。 如果当着唐僧的面把“婴儿”吃了,难保不把唐僧气得休克。
我想这位女士明智的做法应该是--既然老美不识货,那就算了,暂时就不吃了,以后再漫漫磨合。
我想应该是以下结果:
1、让老美明白过来,并体验到鹌鹑蛋的美味,也成为一个鹌鹑蛋的爱好者;
2、没法让老美理解,但双方妥协,这位女士可以吃,但老美坚决不碰;
3、老美还是一看鹌鹑案就犯晕,没办法,反正也不是非吃不可,女士也不吃了,实在馋了就乘老美不在慰劳自己。
4、两口子因为其他事情离婚了,这下问题简单了,没关系了,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我想,无论是中外婚姻,还是中国人自己的婚姻,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在可能的情况下,总要作出必要的妥协,尽量照顾到对方的感受,如果一味地只坚持自己的立场,甚至上纲上线,最后肯定不会是一个愉快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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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鱼子是最不可饶恕的法西斯种族灭行为 6 何恤之 字242 2008-09-10 08:24:10
🙂鸡蛋咸鸭蛋咧? 闲来有事 字90 2008-09-11 14:24:21
🙂哈哈,你还别说 3 电子赵括 字236 2008-09-10 08:34:56
🙂这种认识上的差矣是需要用妥协来为弥合赢得时间的
😜大谬大谬,LA兄书生气太足。 1 大眼 字451 2008-09-11 10:12:46
🙂呵呵,这可不是书生气哦 1 laska 字857 2008-09-12 03:31:46
🙂有些不妥 大眼 字114 2008-09-13 09:50:26
🙂只不过是基于各自理解罢了,但并无实质不同 laska 字174 2008-09-14 02: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