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再谈余秋雨季羡林于丹 -- 淡淡微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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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这个。。
微风的比方用意很清楚,是帮助解释他对余的看法,而不是作为论据,你如果不同意他的看法,也没必要揪着这个比方,比方没有100%准确的(微风兄在别的文章也说过这样的意思)。
换个说法,如果香港允许有案的做警察,你是否就同意微风对余的看法呢,还是不会的吧。
所以,“我对你的比方没意见,但我还是不同意你对余的看法”,如果你这样说,我会为你叫好,这种辩论态度很大方。
顺便,在美国成年人有某种程度刑事案底也允许当中小学教师,香港我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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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惭愧惭愧,哪里有什么修为,拾人牙慧而已。 淡淡微风 字0 2008-10-05 05:44:34
🙂【文摘】它事实上是一个双效的话语按摩器: 1 云横居士 字468 2008-09-23 23:12:18
🙂这个。。 尼伯龙根·蜗藤 字127 2008-09-17 20:32:18
🙂您这确实有点抬杠了
🙂呵呵本来没想回这个问题,既然被顶上来了,就再说几句:) 1 淡淡微风 字231 2008-09-22 16:34:20
🙂这个淡风兄有点混淆 石一歌这个还不是偷枣的问题 1 云横居士 字136 2008-09-21 21:07:56
🙂呵呵现在的经济时代,自由时代了,用政治帽子整人,本身就有 淡淡微风 字416 2008-09-22 16:39:56
🙂这不是政治帽子 我对冯国柱、徐景贤都没敌意只有敬意同情 云横居士 字337 2008-09-22 18: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