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举报删帖系统自动判定规则的一个新方案 -- frnkl
以前版主治版,删争论帖比较灵活,因为可以通过上下文知道谁是祸首,谁是自卫。现在的监察,负责判定是否违规及怎样处罚,依据只是没有上下文的只言片语,不知事件的来龙去脉。这样虽然形式上比较客观,但也有时造成冤案:单纯自卫者反而受处罚更重。另一方面,版主现在除了兼做监察及转移不适当帖子去其它版面,比较清闲。为解决上述问题,建议如下新方案:
1.版主不兼任监察责任。
2.监察提供意见时,只需根据被举报文本本身提供违规、不违规两种意见。
3.系统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头三位监察的意见判定违规或不违规。然后系统将判定结果及相应链接送交相应的版主。
4.版主根据判定结果以及上下文,酌情处罚。
这种方法结合了监察治版和版主治版的好处,盼老铁考虑。
11/6/2008 Update:反思一下上述方案,可能版主的担子又加重了,造成新的不平衡。特修改如下。监察由下面四个选项中选择一个作为建议:(1)恶意举报(2)不违规(3)建议修改(4)删帖。系统根据三个监察意见里最不偏不倚的传给版主。如果系统评判为删帖的话,版主可根据上下文决定是否追加短封或长封的处罚。为防止滥用,强烈建议短封和长封的处罚必须由人而不是系统决定。如果处罚为(3)建议修改,由版主督促贴主在一定时限内该至版主满意为止,然后锁帖,不能再修改也不能再扔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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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举报删帖系统自动判定规则的一个新方案
🙂花一下。 1 渔樵山人 字88 2008-11-02 08:37:08
🙂我觉得 1 影零乱 字36 2008-11-02 04:20:32
🙂你這個辦法在爭議不大的問題處理方面有優勢 2 一切向潜看 字401 2008-11-01 21:16:55
🙂敬花 2 煮酒正熟 字475 2008-11-01 20:42:39
🙂多谢老酒的讨论 1 frnkl 字144 2008-11-06 09:51:49
🙂太复杂 1 清道斩斫田令孜 字134 2008-11-01 19:39:36
🙂在争议比较大的问题上容易出现 frnkl 字14 2008-11-01 20: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