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阿拉伯诗人传奇·蒙昧时代》(三)生与死的问题 -- 江城孤舟
在对一个人作出定性之前,应该把他的所有文章从头到尾都好好看一遍。
比如说《简述古代阿拉伯世界的妇女地位变化》,其中对于伊斯兰教对妇女态度的相对进步,我已经提到,而对于其在妇女态度上的落后之处,我也没有忽略。
在生命权方面,对放弃复仇的“血金”,男女是有别的。“今以杀人者抵罪为你们的定制,公民抵偿公民,奴隶抵偿奴隶,妇女抵偿妇女。如果尸亲有所宽赦,那末,一方应依例提出要求,一方应依礼给予赔偿。” 在教法中即被解释为女子血金为男子之半。
如婚姻方面,伊斯兰教虽然设定了四妻的最高上限,然而女奴并不在认可的正室范围内,不受限制,故阿拉伯贵族争相蓄养女奴。
你觉得这是在宣教?
而你贴出的这一段:
在《古兰经》中有许多宣扬知识,赞颂求知的功德,推崇学者,确定其崇高地位的章节。
我已经注明是“编译”,对阿拉伯人所写的文字,照实翻译,我有何辜?而且就是为了避免“宣教”嫌疑,阿拉伯原作者本来没有怎么提及伊斯兰教后期的僵化态度的,是我自己从别的著作中选择后,再加上了这段文字: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就算在伊斯兰教内部,穆斯林的求知精神、求真精神也逐渐丧失。……而且,即使在文化盛世时,也出现了如“古兰经受造说”及其导致的一系列政治干预学术讨论的事件,对穆斯林的宽容精神是一个极大的摧残。
顺便再告诉你一句,我是无神论者。这点我在面对阿拉伯人宣教的时候都不讳言,直接和他们谈起的。不知“宣教”一说从何而来?
正因为现在很多人对阿拉伯人和伊斯兰教带着偏见,以至于到了极端的地步,所以多说些关于阿拉伯与伊斯兰文化的好话,不是没有必要的。毕竟从历史情感和国家外交政策上,阿拉伯人都是我们中国人的朋友。比如说阿拉伯帝国对异教徒的态度比中世纪欧洲宽松,何错之有?又怎么不是古代历史的范畴?
凡事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眼光去观察事物与问题,进步的不容否认,落后的需要批判。在历史上伊斯兰教曾经发挥过进步的作用,但我可从来没说过目前的伊斯兰教在现代社会还是进步的力量。别说现代,到中世纪晚期,其思想和体制就已经僵化停滞了。我以后写到阿拔斯时期的诗人艾布·阿赖·麦阿里时,就会指出这一点。出于对阿拉伯人的同情心理,我还得说一句:“阿拉伯世界如果不能大力改革的话,那就更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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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穆斯林对异教徒的态度如何当然不是“另一个问题” 镭射 字248 2008-11-07 01:04:41
🙂相对于同时代的欧洲文明对异教徒的态度 2 江城孤舟 字817 2008-11-07 01:50:02
🙂很遗憾,我不能认同你的这个说法 1 镭射 字1006 2008-11-07 16:36:27
🙂请你自己看看我以前的文章和表态
🙂呵呵 1 镭射 字1283 2008-11-07 17:22:23
🙂我这个人一向不喜欢干扩大矛盾的事情 4 江城孤舟 字2043 2008-11-07 18:24:05
🙂如果你不知道的话,我可以告诉你 镭射 字158 2008-11-08 03:19:33
🙂那么,请给出个具体的人名或事例 江城孤舟 字40 2008-11-08 03:4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