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图析林某”猥亵“很可能是冤案--仅指“猥亵” -- laska
共:💬278 🌺354
至此,已耗时半分钟(30秒),按照前面的测算口径,大概在32秒 (由于完全是估测,可能存在出入)。
再来看公安局提供的调查结果--
第二:陈小朋友摆脱林嘉祥的地点距离洗手间约有8米远,只能看到洗手间的指示牌还看不到洗手间门口。[/color]
关键1:摆脱地点距离厕所8米;
关键2:摆脱地点无法看见厕所门口。
结合厕所门口的照片可以看到,如果摆脱地方是在照片所示处,距离远远低于8米(大约在2米左右),而且在一般情况下,在这个地点可以看见厕所门口(因为这个地方正对着厕所门口)。
所以,从距离和可视范围来分析,所谓的”摆脱地点“应该就在过道3的尽头。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4 层
🙂这点你说的有道理 laska 字940 2008-11-10 06:37:00
🙂厕所 2 laska 字387 2008-11-09 04:55:08
🙂根据以上照片,可以大致画出整个事件发生地点地形草图了 1 laska 字898 2008-11-09 05:02:30
🙂走到过道3的尽头
🙂扣除可能需要的时间 1 laska 字601 2008-11-09 05:17:35
🙂现在可以分析一下这10秒左右的”作案时间了“ 6 laska 字2531 2008-11-09 05:29:34
🙂接下来,该研究一下”掐脖子“的问题了。 7 laska 字4366 2008-11-09 05:47:41
🙂问题是深圳市公安局不把在厕所那里的录象拿出来, 2 观望者 字323 2008-11-09 08:4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