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图析林某”猥亵“很可能是冤案--仅指“猥亵” -- las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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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会说,那厮还是被免职了嘛。这话说得有理,有理的地方在于,这种免职只能凸显两点:其一,法律还没定罪的时候先行把他拿下,证明这完全是一种没有任何程序的长官意志依然左右着官场;其二,官位、党票还是值钱的,至少免去官位就可能少了牢狱之灾。这两点都不新鲜,这个事件目前的结果证明的只是一个不新鲜的定律。
林某无罪,自然不受法律制裁;然林某有错,在极短的时间内已受党纪政纪的严厉处分。
然而到了这位五岳散人嘴里,合着怎么处理都是错--
不处分,自然所谓官官相护,少不了一番垂足顿胸,大呼小叫;
处分了,居然变成了“法律还没定罪的时候先行把他拿下,证明这完全是一种没有任何程序的长官意志依然左右着官场”
真是奇哉怪也,林某尚无罪,关法律“屁”事?林某有错,施以党纪政纪处分,只要符合党内、行政程序即可,这位五岳散人跑出来吠个什么劲儿?
由此可见,恰是如五岳散人般的一群人,把法律当作了一个“屁”。
合着怎么做都是错?
我倒要请教这位五岳散人同学,您老认为应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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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 1 初见 字146 2008-11-09 13:43:31
🙂信不信已经不不在是问题, 5 观望者 字635 2008-11-09 09:05:30
🙂好一个“要的不是谎言” 1 laska 字533 2008-11-09 09:41:42
🙂看看五岳散人的狗屁逻辑
🙂同意你的分析,跟陈MM学习,记帐! 1 初见 字96 2008-11-09 21:23:22
🙂为什么不公开关键的录象? 观望者 字0 2008-11-09 09:44:58
🙂如果视力和脑子都没问题 laska 字42 2008-11-09 09:52:11
🙂你们组织怕什么?为什么不公开录象? 1 观望者 字0 2008-11-09 09:5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