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考了LSAT,冒个久违的泡,并问下牛人意见 -- 任意
首先声明,如果有误更可能的是我理解错误呵呵
1.“这个说的非常不符合现实。国专局在理论上对申请专利三性的审查从来就是在世界范围内考虑”
这个还真是当时听讲时的理解。您看来是业内人士,想必对下一次revision的内容很清楚,不知是否有关于专利申请标准的改动?
2. 其实演讲人也提到中国的专利法照搬德国法。不过貌似80年代才颁布,而且93年之前都没有保护效应?我说不接轨,一个是指1(看来正确性待定),一个就是指实在是很新的法令
3. 我刚google了一下,50万的限制是有的,当然也有超过额度的可能,不过这个限制我想说明了一定问题,至于具体damages能平均达到多少,相信您比我清楚,也许能给出些中美的数据来看看?
4. 也许我在1里说的那个就是这个意思?我对德国的情况当然毫不熟悉,您要是有时间给介绍一下什么区别?:)
5. 这个肯定的。那个partner说起他国内branch的律师就吹嘘说都有美国law degree和science的post-grad degree。其实现在PhD过量供应,也算一个解决工作的渠道:P
6. 收入水平是相对而言的。不知您是否清楚这边的情况,据我了解,top 14 law school出来的,第一年年薪应该在税前15万美元以上。您能否介绍一下国内的薪酬水平?
多谢您的反馈:)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蓟门桥的知识产权局其实就是专利局,全盘学德国人建设的 企鹅 字0 2009-02-09 00:22:24
🙂这个演讲人对中国国内专利情况理解有偏差 9 匆匆而过 字719 2009-02-08 17:40:45
🙂阁下很专业啊 1 贼不走空 字1890 2009-02-09 00:09:04
🙂花谢回复:)还要继续讨教
🙂知识产权法和知识产权局本来就是因上海大众项目 葡萄 字0 2009-02-09 08:00:50
🙂葡萄也太言简意赅了-_- 1 任意 字28 2009-02-09 08:16:06
🙂可以看当年参加上海大众谈判的德国方面负责人的 葡萄 字0 2009-02-09 08:19:29
🙂参考 2 匆匆而过 字1343 2009-02-09 07: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