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盗版岂能有理 -- 不爱吱声
软件产品具有network effect,即使用某种品牌的人越多,该品牌的使用价值就越高(因为大家都采取了同一种技术标准,提高了通用性,方便了数据交换)。因此一旦市场上使用某品牌的用户的百分比达到了一个critical point,就会带来雪崩效应,该品牌将会在市场上占据垄断地位(与产品的性能无关,Windows战胜 Mackintosh OS, Explorer 压倒Netscape就是绝好的例子),所有潜在的用户或是原先购买别的品牌的用户都会“被迫”趋同地购买该品牌产品,这也就是有些观点认为部分软件产品(如操作系统)具有自然垄断特性的原因。软件产品的另一个特点是研发费用高,生产成本极低,其产品的边际成本趋向于0,一旦产品研发成功并定型生产,多刻制一张光盘对软件公司来说几乎没有什么成本。
先姑且不管这是不是自然垄断,我们必须承认产品在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软件公司很容易滥用其垄断地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定价来获取超额利润,微软还通过软件产品不断升级的方式来获利;二是扼杀竞争者的创新活动,这个例子就更多了。
我并不是提倡盗版有理,只是想说软件公司也不那么清白无辜。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政府干预如美国的反垄断诉讼?这也是一个热门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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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相对也用的不严格 梦里依稀 字234 2004-06-29 23:25:16
😁好,坚决维护俺们软件同仁的共同利益 梦里依稀 字0 2004-06-29 23:18:49
😮Highway是大财主也! 懒厨 字57 2004-06-29 23:14:29
观点似是而非
你说的应该建立反垄断的制度非常同意 不爱吱声 字104 2004-06-29 15:11:57
盗版有理,是因为不存在切实有效的反盗版的途径 2 林小筑 字1547 2004-06-29 13:27:22
其实早在76年就有过类似论战 ragtime 字1501 2004-06-30 12:04:08
嗯,我确实说得太武断了 林小筑 字796 2004-06-30 20: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