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标准要统一,俄方无大错--“新星号”沉没事件之我见 -- laska
前面有朋友提出俄方到底有没有“尽力救援”,应该说分析的有一定道理,但俄方“未尽力救援”的罪名仍然是无法落实的。正如半瓶水,有人看来是半满,有人看来是半空,在有更多新的证据出现之前,“未尽力救援”的罪名是不可能做实的。
刚才偏出去了一点,现在继续回到事件本身。
从之前梳理的时间节点来看,所谓的“7小时打了500多炮”,应该就是指2.13日10:10分-17点这段时间里。
而在这段时间里,恐怕并不像是船东方面说的“在公海上对新星轮长时间开火”或者是“在7个小时里打了500多炮”字面上给人的印象那么简单。我甚至看到一篇报道,使用了如下的描述--“在500发炮弹猛攻下,这艘名为“新星”号(NEWSTAR)的中国货船在挣扎了2天后,于15日最终沉没海底”
硬掰的话,上面两种说法倒也没错,但如果和具体的时间节点结合起来看的话,就会发现味道不一样了。
从目前可知的情况来看,俄巡逻艇总共开火四次--
第一次是10:10分,属于警告性质的开火,这一轮开火,应该没有打到船上;
第二次是和第三次是10:51分起(在第一次警告开火40分钟后)分别向船头和船尾开火;
第四次是在下午5点,向驾驶舱开火。
如果以上情况是真实的,或者说没有新的有力的证据挑战并推翻之的话(我个人认为这个过程不会有大的出入,即便有获救船员提供不同的证词--因为我认为俄方似乎并没有打算就此长期扣押获救船员,也没有什么必要在这些时间节点上说谎,何况还提供了录像),就说明俄方的开火行动是有程序,有步骤地逐步升级的--
首先,开炮示警,也给了新星号反应的时间(40分钟);
其次,在新星号不予理会的情况下,分别向船头、船尾开火(显然没有表现出伤人的意图)
第三,向船头船尾射击后,新星号仍然继续前行,俄艇向驾驶舱射击(不过这里有一个疑点--从向船头、船尾射击后到下午5点,当中有四五个小时,这段时间里发生过什么?)
还有一个技术性问题:根据报道,俄艇射击的是船头一座双联装三十毫米全自动的AK-230机关炮,射速是2000发/分钟。就是说,新星号挨的500多发炮弹如果一次性打出去的话,需要的理论时间是15秒。但事实显然并非如此--这500多炮,是在几个小时的时间里,分三次打出的,而每次持续的平均时间,也就是5秒左右。对于一门分钟射速2000发的高速机关炮来说,也就是打了几个点射而已。
所以,“长时间开火也好”“猛攻”也罢,恐怕还是煽情的成分更多一些吧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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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谢谢大秦猛士和alarm 2 laska 字3131 2009-02-26 05:48:41
🙂至少老美开枪打逃跑中无威胁嫌疑犯违法的 fakeone 字267 2009-02-26 08:21:52
🙂花记账派。多简单的事,时间一排序不就知道了么? 马哥 字118 2009-02-26 05:01:16
🙂(三)
🙂说句题外话 沉默 字154 2009-02-28 08:55:05
🙂军舰和民船的抗打击能力,不是一个级别的 yhz 字217 2009-02-28 10:02:48
🙂是有点蹊跷 laska 字262 2009-02-28 09:19:50
🙂打中500多发和发射了多少应该是不一样的 胖鱼 字149 2009-02-25 20: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