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标准要统一,俄方无大错--“新星号”沉没事件之我见 -- laska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http://www.un.org/chinese/law/sea/)第二二五条明文规定:
第二二五条
行使执行权力时避免不良后果的义务
在根据本公约对外国船只行使执行权力时,各国不应危害航行的安全或造成对船只的任何危险,或将船只带至不安全的港口或停泊地,或使海洋环境面临不合理的危险。
第八十七条
公海自由
1. 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公海自由是在本公约和其他国际法规则所规定的条件下行使的。公海自由对沿海国和内陆国而言,除其他外,包括:
(a) 航行自由;
(b) 飞越自由;
(c) 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但受第六部分的限制;
(d) 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但受第六部分的限制;
(e) 捕鱼自由,但受第二节规定条件的限制;
(f) 科学研究的自由,但受第六和第十三部分的限制。
2. 这些自由应由所有国家行使,但须适当顾及其他国家行使公海自由的利益,并适当顾及本公约所规定的同“区域”内活动有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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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要统一,俄方无大错--“新星号”沉没事件之我见 10 laska 字2743 2009-02-25 07:22:02
🙂这次俺就不同意了,俄国人追的太远,有违反国际法的嫌疑。 东东狐 字0 2009-02-26 05:46:31
🙂初步查了一下相关的几部国际法,比如《公海公约》 2 laska 字371 2009-02-26 05:56:42
🙂不知道对不对,仅供参考
🙂谢谢 laska 字0 2009-02-28 08:31:47
🙂对无武装的平民过度使用武力 mopfish 字72 2009-02-26 20:41:30
🙂laska你当不得律师只能当法官吗? 2 化学 字541 2009-02-26 03:50:40
🙂您的问题,这里有分析 1 平天下 字1880 2009-02-26 11:4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