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性交易合法化的两条路线 -- Ad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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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原来性交易涵义还这么有说道。。。
不过我想我之前讨论的,合法化背景下的性交易,虽然并不是最狭义的,但也确实是狭义的,而且是以金钱为直接目的的,权力目的的二奶和物质目的的二奶只要宣称她们和包养人是爱情,就只能从道德谴责,没法在法律上治罪。
陪酒陪舞陪歌现在也好过去也好不能说人家犯法了。20年前的制度下倒可能对这样的“娱乐场所”有限制规定,嗯,而且现在这类职业即便不等同于性交易,也是性工作者的预备军,再想到古代妓女多是需要“艺术底子”的,确实广义的情况也应当考虑。
但是这样一来,性交易合法化就不再是“是否”合法的问题,而是什么样的程度是违法的问题了。国内的情况,二奶并不违法,而我所说的狭义性交易是违法的;一些欧洲国家,可能就需要严重到儿童性交易才算违法;而日本,未成年人色情问题,比如援交,也多次受到国际组织指责了,大概尺度更宽。这也许就是人们的看法不同,亦即道德准则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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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他老人家总是那么一针见血 2 定定 字300 2009-03-20 11:04:08
🙂在我看来,道德只是种规范而已,后来跟法律分家了。 1 一足无间 字366 2009-03-20 11:18:15
🙂指点不敢当(内有成人内容,+18) 2 水风 字1487 2009-03-20 10:20:22
🙂花谢道长
🙂嘿嘿 1 水风 字428 2009-03-21 09:03:46
🙂怎么感觉是在挪喻 好不容易 字26 2009-03-19 21:51:15
🙂性交易跟爱是两码事儿 辰巳午未 字709 2009-03-18 21:24:20
🙂所以说性交易不道德就在这啊,正是我试图证明的问题。 Adol 字254 2009-03-18 21:3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