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安乐死 euthanasia -- 虽远必诛
Euthanasia, eu = good + thanatos = death,好的死亡(一定有人想起来,好死不如赖活者!)。通常指对于终极疾病的人或者动物给与无痛苦死亡的过程。在动物也有叫人道毁灭的,当然不是今天的主体。
目前安乐死在一些国家,地区是合法的,荷兰,比利时,USA的Oregon and Washington。有的国家是有条件的比如说瑞士。有的批准了然后又被否决了,比如说澳洲北领地。
现在就聊一聊,安乐死的种类,伦理,法律和未来。
第一种类:
通常分成两类,euthanasia 和 assisted suicide.
两者基本上是相同的。惟一区别就是最后一步。
如果是第三方,(医生,护士)帮助患者完成最后一步就叫euthanasia。
反之,帮助患者准备好所有的物品(药物,按钮)但是由患者完成最后一步的叫assisted suicide。
两者貌似相同,但是有一个主动和被动,以及患者自主性的问题。
同时会延伸出来主动“安乐死”和被动“安乐死”。
比如患者在失去判断能力,决断能力的时候,是否适合用安乐死?是--- 谁来决定?不是--- 为什么他们就没有权利?
主动安乐死通常不是争议非常大的,尤其是患者自己有能力的时候,以为没有法律禁止自杀的。曾经有一位医生的医生母亲,通过精确的计算,保留镇痛药,一次服下,成功地自杀。这里的看护医生,护士是否应当承担assisted suicide的责任?他们并不知情。同时人死无对证,即便他们知情也没有指证他们?
BTW这位医生母亲患的是MS。
同时安乐死的要点不是自杀!是舒服自杀。不是争夺死亡的权利,而是争夺舒服死亡的权利,或者叫人的尊严。(在一定程度上非常同意)。
明天讲一些人的尊严的例子。
再次声明这个议题的伦理方面的,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同时对和错都会被居心不良的人利用。
跨过真理一步就是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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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 euthanasia
🙂反方意见,(一) 9 虽远必诛 字1298 2009-04-01 23:21:49
🙂一个逻辑问题 唵啊吽 字205 2009-05-09 16:04:07
🙂兄弟,逻辑,逻辑 3 虽远必诛 字238 2009-05-09 16:21:33
🙂安乐死是不是用“毒品”把人爽死? Guang 字155 2009-05-09 02:45:27
🙂也不一定,拔管子事件听说过没有 虽远必诛 字136 2009-05-09 15:15:54
🙂多谢,受教了. Guang 字0 2009-05-10 22:48:19
🙂送花,好文! 刹那芳华 字0 2009-03-27 02: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