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对于官员和警察反腐败,可不可以这样 --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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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我们可以不必争了
我赞成我们经由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化的路径到达这一高度的问题
如果你对这个没什么分歧的话,就不用争了。
这个论述有问题。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化的路径”?目前,老共主导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化的路径”是在民主权利(尤其是人大选举方面,其次在人大监督方面)裹足不前的,前进的,只有法制。这种“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化的路径”我是不能同意的。
其次,我要达到的高度,是具体西方政治文明要求的社会。即多党制,三权分立的政治形态。你所说的政治文明的高度,具有这样的政治形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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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我批您搞文字狱不对。那歪曲他人观点对吗? 说了就走 字473 2009-03-26 07:06:03
🙂在现实生活中 卓娅和舒拉 字484 2009-03-26 07:15:31
🙂阁下真的让我彻底晕菜了。 说了就走 字410 2009-03-26 07:21:45
🙂先不忙说没有分歧。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化和西式民主 卓娅和舒拉 字1315 2009-03-26 06:37:51
🙂这个问题很大,不想多说了。两个过去的回应你可参考下。 说了就走 字308 2009-03-26 06:51:34
🙂你又在歪曲我的观点了。 说了就走 字251 2009-03-26 05:46:08
🙂你又在搞文字狱。 说了就走 字2134 2009-03-26 05: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