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对于官员和警察反腐败,可不可以这样 -- 晨枫
选举也好,任命也好,地方行政官还是由本地产生;但地方的党委书记像军队主官轮换一样,不在本地逐级提拔,而是逐级扩大范围轮岗。这样不能彻底避免本地盘根错节的关系而造成腐败,至少增加腐败的成本。这样可行吗?关键在于,行政官和党委书记是中国政治体制中事实上的制衡机制,但现在这两路交叉、融合得太厉害了,失去了制衡的作用。只有重建某种独立性,才能恢复制衡,故有此想法。
警察也是一样,实行准军事化,在省一级统一由警校培训,然后统一分配和轮岗,减少警察在一个地方干久了而和地方黑社会勾结的机会。
由于要远离家乡,有些人可能不愿意。正好,那就别干了。世界上工作不止这一个。
因为绝大多数都是双职工,不可能要求另一个辞职跟着换地方再找工作。让人家夫妻两地分居也是不现实的。
难啊。
下面的都知道你过两天要滚蛋,谁还听你的?外来的书记对省一级的还管用,到市级就困难了,到县以下基本就玩不转了。
警察么,有时候没点地方关系是没办法破案的。
能不能像军属一样处理呢?
为什么到省里可以,县市就不可以呢?
书记吗,我怀疑已经这样做了。
我家那个县级市,这些年我每次回家,看一眼本地新闻都发现市长或者书记换了,已经连续好几任市长书记都是从别的县调来的,尤其是书记。不知道别的地方怎么样。不过我们那个县级市是有些太腐败了,送礼走关系搞得太厉害了。还有,不能在自己的家乡当县级的一把手似乎是不成文的规矩吧。
现在干部交流任职已经很普遍了,组织部门也有相关的规定。县级以上书记、市长、法院院长、公安局长、纪检书记、组织部长一般都是要求异地任职,一方面是反腐败的需要,另一方面也便于推动工作。除了异地任职之外,现在公安局长还有在一地任职的最长期限,超过期限必须调动。
实际效果不太一样,有好有坏。我感觉书记、市长的交流任职对开阔干部眼界有帮助,反腐败和削弱关系网的效果不明显,因为县级主官的关系网现在一般都是全省的了,在省内调动对关系网没有太大的影响。公安局长异地任职的效果应该是比较好的,黑恶势力一般都是地头蛇,外来的公安局长打击的时候没什么后顾之忧。
其实官员异地任职,并且轮换,这是中国古已有之之法。而且古代,七品以上官员都是中央任命,比之今日由地方党委部门任命层级更高。
又如行政上的三权分立。不是说唐代就有了吗?
我记得古代就是如此,在现在,公务员法也有明文规定
想想反贪局变成贪污局的道理。
我自己可算是一个标准的城市人,但要说起来籍贯总是那个东南一隅的小县城;因为不常去,所以感情自然也淡
但我父亲和他的中学同学就不一样,他们当初约定出来上学的一个很大目标就是回去建设那个小岛
以上是没用的背景部分
前几年跟父亲回去的时候,几乎所有我们去作客的人家在谈论到ZF和GC的时候都要说:那几个书记县长,嘴上说得好,招商引资招商引资;可转年劣质资产问题暴露了,人家早另调它职了,追究责任也就困难到几乎不可能
这大约是您说的轮换制的一弊,大家姑且当个故事听
公安局长也都是异地任职的多。
恶心一万倍!中国的风气到现在还是君君臣臣,还是那个三纲实系命,道义为之尊的扯淡伟道学。那个所谓官场潜规则。就是过去封建年代为官之道的翻版。无论意识形态,操作手法甚至辞令都相差不大。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还谈什么公与不公。李鸿章,秦桧之流如果有机会到今日官场混混别以为他就不行,起码能混个厅级以上干部。岳飞一样得死。曾国藩家书为官之人早就人手一册了!
晨大可以了解一下,为了随军,一般家属要费多少周折。
尤其是不能对今后的晋升没有影响,这个实现起来不难,只要有这个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