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精神病的争论 -- 胖鱼
邓女当时的紧迫情况,从而否认掉她是正当防卫,钉死她有故意杀人之嫌。
在前后三个通报里,把随手拿起改成拿出,把按改倒成推坐,这些在文字上动的手脚一一都落在大家的眼中。
以下引用专业律师对警方通报的分析
本律师经过对巴东警方通报内容的分析,预测结果是故意杀人罪成立,立贴为证
本帖子建立在:本人非常同情邓玉娇,憎恨邓贵大等三人。通过对警方通报内容的分析,感觉邓女的结果很不妙。故发出此文,警醒大家,前途很坎坷、艰难,希望我和你能持之以恒。
声明:本帖的内容建立在警方通报的案件事实上,如果其后事实发生改变,帖子作废。
由于网友并不都是曾经所学法律专业或在法律部门任职或精通法律,故本人只是通俗的从通报内容按发生顺序进行分析。
事情的过程:
(一)、前奏
黄误认为邓是水疗服务员——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
(二)从通报内容分析,与邓玉娇仅仅是因态度不好进行争吵,否定邓贵大具有强奸的故意。
1、邓玉娇态度不好——黄跟进房间进行争吵。警方在此的叙述目的是将本案定调为“因琐事引发的命案”。结合邓玉娇携带抑郁药品,来说明其患有抑郁症,并因此导致没适当处理好与黄德智的行为。
2、“邓贵大加入争吵”的情节,此时请注意:警方将邓贵大参与争吵的目的和前提限定为——邓玉娇拒绝黄德贵时的态度不好,邓贵大才与邓玉娇发生矛盾。因此就间接否定了邓贵大在其后的过程中具有强奸的故意和行为。
(三)通报从客观方面论证了邓贵大没有实施强奸行为,其行为的暴力程度不明显,仅是“推坐”,但同时也指出了“用钱搧击邓玉娇”这种无耻和羞辱他人的行为。
1、“邓贵大用钱搧击邓玉娇”的情节,在这里要注意的是下面这句话:“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的表述。本律师分解:警方用两名服务员的劝解行为中断了此前邓贵大对邓玉娇的暴力和侮辱行为,从法律上讲,进一步降低了此后邓贵大实施的行为危险程度及对邓玉娇人身权利侵害的强度,实际上彻底否定了正当防卫。服务员的行为在本案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将邓贵大和黄德智的无耻、暴力行为与邓玉娇的正当行为隔离。
2、在邓玉娇离开休息室时,邓贵大连续两次将其推坐在沙发上。本律师分解:警方经过前面的铺垫,再次对邓贵大侵害行为的性质和程度进行了减轻。此前的通报是“将邓玉娇按倒”,那么就意味着邓的人身权利遭到了严重侵害,结合“黄德智要求提供特殊服务”这个情节,邓玉娇可以判断为“邓贵大要强行发生性关系”,这时邓玉娇杀死对方就不构成犯罪。但“推坐”行为的效果只是禁止了“邓玉娇不得离开休息室”,加上前面的铺垫“邓玉娇态度不好”、“邓贵大加入争吵”等情节,来说明邓贵大“推坐”的目的在于和邓玉娇就服务态度进行理论,而非“推坐”后实施强奸。
(四)、警方通过对邓玉娇行为的着力描述,为我们展现了一幅女侠故意杀人的画面。
“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击”,从警方的用语来看,本律师分解:这句话有三个词至关重要,①“遂”在这里的意思是“就”、“于是”,用来说明邓玉娇的行为是紧接着邓贵大的“推坐”行为,具有反击的意味,也就排除了成立正当防卫的必要条件——侵害正在进行和防卫的意图;②“起身”的意思是指“站起并离开原来的位置”,在这里用来说明邓玉娇的行为具有攻击性和主观上的侵害性;③“刺击”是指行为的方法,结合邓贵大伤亡的四个部位,这里主要说明邓玉娇的行为是主动的连续攻击,超出了防卫的限度,明显是杀死邓贵大,性质是故意杀人。
警方精心编写的通报能成立,除了证人的语言(同僚当然积极配合警方,可目击的服务员在电视上说的分明就跟通报不一样,是有利于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之一可得要是邓女是个精神病,她说的证词不起作用。
真开庭的话,这个大戏还有得唱。邓女一旦被判故意杀人罪成立,以精神病为由轻判,你看会对中国民众造成什么样的心理冲击。
面对官员的肆意侮辱和强迫,奋起反抗的那个叫精神病哟!不在沉默里爆发,就在沉默里死亡,看似是小地方个案,但却会成为官民之间无可挽回的裂痕,阶级矛盾进一步深化。
经历去年的众志成城,有多少人想到会面临今天这种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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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那个案例是开车把抢劫者撞死了吧? 股市就是搏傻游 字186 2009-05-20 21:37:31
🙂呃,因为记不得是怎么弄死的了 何处西南待好风 字219 2009-05-21 05:41:02
🙂我觉得那个案例就是有点判罚不当。 伊霜 字144 2009-05-20 19:11:14
😥所以警方通报里就大耍文字游戏,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否认掉
🙂想问一下 何处西南待好风 字698 2009-05-21 05:59:26
🙂你要体谅警察的苦衷, 观望者 字453 2009-05-21 03:12:48
🙂虽然是假设,但这样假设就胡扯了 何处西南待好风 字535 2009-05-21 06:12:05
🙂万一都去过呢? 菜刀也是刀 字264 2009-05-22 00: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