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邓案两位律师于25日20时许有新行动了, -- 新义和拳
但是作为律师,他不存在报案的情况(因为他不在现场),必须是邓玉娇报案。
邓玉娇报案呢,按照这位律师发布的情况来看,没有第三方在场。也没有证据(那个过了10多天要在衣物上提取指纹的提议就别提了),不知道这个律师希望邓怎么报案,公安局怎么立案(当然不立案的话,就有黑幕,这种舆论的压力先不考虑)。
但是按照这位律师的思路,邓玉娇必死无疑,鉴于律师是专业人士,他不可能看不出这点,所以只能认为要邓死就是他的目的。
为什么这位律师的思路是置邓于死地呢?
分析律师发布的消息,可是看出来,现场是两个案子:第一是黄强奸邓女未遂,不管什么原因,犯罪中止以后,两人都离开了现场。这种情况下,黄最多坐几年牢,甚至可以证据不足,免予起诉。
第二就是杀人案,在另一个房间,有多人在现场(既有黄一方,也有邓女一方),发生争吵,导致邓女将邓贵大刺死。
好了,第二个案子,有人证、物证,事实俱全,即时双方有口角、对方先动手,但是罪不当死(记住,死的邓贵大不是涉嫌强奸的黄,他和邓女是普通的口角纠纷),再加上律师以前确认的邓女没有任何精神问题,凶器是邓女自己包里的刀子,邓女想不死都难。
以上是这位律师前前后后的言行给我留下的印象,我由此推出,他要把重点放在根本无法定罪的黄实施的强奸未遂案上,而对邓的故意杀人案基本不准备做什么。——其他人能得出其他的结论来吗?
再看回崔英风案,故意杀人案不去管,反而去管最高刑期才3年的妨害公务案,导致崔被判死缓,得到了崔能得到的最坏结果。
这真是一个有“良心”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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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谁不是吃人血馒头呢?求指明路 十万朵莲花 字0 2009-05-26 07:02:26
🙂莲花跑到这里啦。。。 3 驿路梨花 字496 2009-05-26 07:54:42
🙂是呀,如今生意难作,只好到处打打广告,城管又多,愁死人了 2 十万朵莲花 字560 2009-05-26 08:28:34
🙂强奸未遂是刑事案,不是民不举、官不究的民事案。
🙂分析的透彻 huang 字109 2009-05-26 06:47:50
🙂作为公民举报是可以的 一个历史 字114 2009-05-26 03:14:05
🙂对于坏人不反击是不行的 思想的行者 字496 2009-05-25 14:06:10
🙂教主的遣词造句跟文革大字报太像了。 温雅颂 字28 2009-05-25 15: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