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邓案两位律师于25日20时许有新行动了, -- 新义和拳
这回指控黄是强奸犯罪嫌疑人,不是死者,我,认为他们是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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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吃人血馒头的。
南周凯迪真不是盖的
这种存心置当事人于死地的律师,也只有中国才会出现。
我这次在中华网又发了一篇反击的文章
前一篇文章是直指南方都市报
这一次直指公盟和夏霖律师
这个跟打仗一样,我这个山头被你占领了马上就要反击回来,对方攻我这里,我就要攻他那里
对于这些人,一点都不能客气
同样,来自于公盟这个反动组织的夏霖的话也要反过来看
南方都市报的文章你不反过来看的话只能说明你真的是太没有辨别力了
可称为“隔代弟子”了。赞叹。
亢奋状态中的人只听得见那样的话语
这种存心置当事人于死地的律师,也只有中国才会出现。
能否详细讲解一下,我所引用的话呢?谢谢。
不要光说表演了,不如来关注一下这份控告书描述的是不是事实。你说律师是表演,律师在吃人血馒头,就能证明大官人在八荣八耻中被精神病人无辜杀害了吗?
(注:本控告书已于2009年5月25日20:00提交巴东县公安局,多家媒体在场见证)
控 告 书
控告人:邓玉娇
代理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夏霖 律师
夏楠 律师(实习)
被控告人:黄德智
控告请求:
被控告人涉嫌强奸,要求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黄德智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5月10日晚饭之后,KTV服务员邓玉娇在雄风宾馆一楼水疗区五号房洗衣。邓玉娇说:“水疗区就是女性给男人卖淫的地方”。洗衣时,一个“高个子戴眼镜的男的”(即黄德智)进入房间,走入走出两三次后,将门锁上,坐在房间床上,称其要洗澡。邓玉娇答马上出去,并向外走。走到门口时,黄德智说:“你往哪去,你要陪我洗澡”。邓玉娇申明自己是在这里洗衣服,不在这里上班。欲开门离开之际,黄德智一把将邓玉娇拉倒在门口床上,脱邓玉娇的衣服。由于邓玉娇上身挂有斜挎式胸包,黄德智未能脱下其T恤衫,转而拉扯其裤子。此裤子为邓玉娇在浙江时所购,由于邓玉娇从浙江回巴东后身材变瘦,又未系腰带,裤子被黄德智一拉即下,内裤全露。黄德智又脱其内裤,并以手摸其下体。邓玉娇用脚踢黄德智,黄德智试图脱邓玉娇的鞋子,未能脱掉,被邓玉娇踢下床去。邓玉娇将锁解开后跑进休息室。
黄德智与一名“矮个子客人”(即邓贵大)先后尾随入内,黄德智骂道:“他妈个屄今天被个屄女娃子戏弄了。”邓贵大遂问,“哪个戏弄你的,给我看下,下不了场了,还不得了了。”黄德智便指着邓玉娇说,“就是她”。邓贵大指着邓玉娇骂:“你他妈的还挑人啊,你什么意思,嫌我们老了?我们就是来消费的,你他妈的就必须要服务!”邓玉娇恳求道:“我有没有戏弄你你去问外面的领班,如果我真是在这里上班,我就是戏弄了你,那就是我的错。”另一在场服务员叫来领班,领班劝阻未果。邓贵大继续骂道:“什么上面下面的,不都是一样的吗,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又说,“你不就是要钱吗?你就是没见到过钱!你要好多钱,你开口,信不信我今天用钱砸死你!”遂拿出一叠人民币,向邓玉娇脸部搧击。每搧一下,邓玉娇便退一步,搧一下,退一步,一直退至身后沙发处,就说“对,我就是没见着过钱,有种你今天就砸死我”。邓贵大说,“我就是要用钱砸死你,就是要拉一车钱来砸死你。”领班再次劝邓玉娇离开,邓玉娇欲离开,被拖回。邓贵大说,“想跑,跑到哪里去?”邓玉娇再次试图离开,又被拉回。邓玉娇就从包中拿出水果刀,双手背在身后。邓贵大推邓玉娇胸前,将其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起不来了,遂双脚乱踢。黄邓二人扑上来,邓玉娇就拿刀向前乱刺,邓贵大伸出双手要来抓邓玉娇,因为邓贵大在前面,可能多数刺到了他。后邓贵大捂着肚子走到门口倒下。邓玉娇看到邓贵大脖子上有一道伤口,遂打110报警。110要其打野三关镇派出所电话,邓玉娇答说:“雄风快死人了,赶紧过来。” 又打电话给其母亲,要其母亲赶快来。
此时房中仅剩邓玉娇一人,后经理来将邓贵大抬走。邓玉娇坐在大厅沙发上等警方到来,后邓母与警方基本同时到达,邓玉娇交给其母一张欠条,要其母代为清欠,遂上警车到达野三关镇派出所。当晚朋友给她送来衣服,邓玉娇将案发时所穿T恤和裤子换下,但高跟鞋、胸罩、内裤未换。当晚邓玉娇一直在野三关派出所办公室中哭,该派出所人员她全都认识,没有看到巴东公安局的警察。次日5月11日晚上巴东县公安局给邓玉娇做笔录后,于5月12日下午17时许将其送至恩施优抚医院。邓玉娇更衣后,其胸罩与内裤被邓母带回家中。期间刑警队未对其胸罩及内裤进行询问检查。
邓玉娇在恩施优抚医院受到的虐待暂略。有些还待本律师查证求实。
鉴于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本律师代理控告人特向贵局提出控告,控告黄德智涉嫌强奸,要求贵局立案侦查,立即将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黄德智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致
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公安局
代理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夏霖律师 夏楠律师(实习)
签字
2009年5月25日
想在中华网上发起反击,没有想到版主就是那个样子,怎么骂,再脏的话骂了也没有用
中国很多网络对人身攻击不进行隔离,导致整个论坛基本上没有任何理性可言,这样的垃圾论坛的增多也是某些势力能够一再得逞的原因
但是作为律师,他不存在报案的情况(因为他不在现场),必须是邓玉娇报案。
邓玉娇报案呢,按照这位律师发布的情况来看,没有第三方在场。也没有证据(那个过了10多天要在衣物上提取指纹的提议就别提了),不知道这个律师希望邓怎么报案,公安局怎么立案(当然不立案的话,就有黑幕,这种舆论的压力先不考虑)。
但是按照这位律师的思路,邓玉娇必死无疑,鉴于律师是专业人士,他不可能看不出这点,所以只能认为要邓死就是他的目的。
为什么这位律师的思路是置邓于死地呢?
分析律师发布的消息,可是看出来,现场是两个案子:第一是黄强奸邓女未遂,不管什么原因,犯罪中止以后,两人都离开了现场。这种情况下,黄最多坐几年牢,甚至可以证据不足,免予起诉。
第二就是杀人案,在另一个房间,有多人在现场(既有黄一方,也有邓女一方),发生争吵,导致邓女将邓贵大刺死。
好了,第二个案子,有人证、物证,事实俱全,即时双方有口角、对方先动手,但是罪不当死(记住,死的邓贵大不是涉嫌强奸的黄,他和邓女是普通的口角纠纷),再加上律师以前确认的邓女没有任何精神问题,凶器是邓女自己包里的刀子,邓女想不死都难。
以上是这位律师前前后后的言行给我留下的印象,我由此推出,他要把重点放在根本无法定罪的黄实施的强奸未遂案上,而对邓的故意杀人案基本不准备做什么。——其他人能得出其他的结论来吗?
再看回崔英风案,故意杀人案不去管,反而去管最高刑期才3年的妨害公务案,导致崔被判死缓,得到了崔能得到的最坏结果。
这真是一个有“良心”的“好”律师。
邓女被黄涉嫌强奸,邓在争吵中刺死邓贵大
简单的说刺死了一个不太相关的人
如果是邓贵大强奸还能往无限防卫上引,压倒在沙发上也可以往防卫过当引。
施暴人一换,故意伤害(杀人)坐实了....
最可怕的是这种律师被网上当成了良心和英雄。
我只能问中国网民是不是疯了。
竹竿伸过来是为了救人,还是为了持竹竿者的利益不惜以落水者为支撑点做撑竿跳? 俺每年自费到农村调研,看多了竹竿伸过来未必是为了救人的例子。
所谓维权律师里面,无论自称右派左派宪政派自由派还是其它什么拍的,不少是志大才疏,业务不行,动不动就泛政治化,其实常常对当事人有害无益。
很不喜欢非闲人..以我认为毛泽东是千年伟人的立场来看也觉得他把毛泽东神化太过,太左....
很不喜欢那个律师,把挑战规则放在维护当事人利益之上,太右...
极左跳出来支持极右....好诡异.....但是更加诡异的是....我居然对此诡异行为所支持的观点觉得很有道理...挠爪....抓墙......难道我得了被害妄想症?......好吧...这个世界太诡异了我一定是外太空来的,还是继续潜水比较安全....顺便鉴定自己精神有问题了,将来受刺激了做出什么事情来可以用这个脱罪....据说大概也许应该可能理所当然精神病比正常人更加能够得到保护来的.....对了,我所知道的我来的外太空星球,如果精神病人伤人,她的监护人要承担法律责任来的,不过貌似这个星球的人是没有这条规定来的,目前没有看到啊看到这个讨论来的.....真是风中凌乱如魔似幻太诡异了.....
怎么还在上蹦下跳的?
公民发现有人涉嫌犯罪向公安机关提出应该是可以的。但就是夏的举报属实,也是两个场景,夏试图把它描述为同一事件,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