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邓玉娇案一审判决了,QQ新闻看不懂了 -- 诛心
巴东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5月10日晚,邓贵大、黄德智等人酒后到该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娱乐城玩乐。黄德智强迫要求宾馆女服务员邓玉娇陪其洗浴,遭到拒绝。邓贵大、黄德智极为不满,对邓玉娇进行纠缠、辱骂,在服务员罗某等人的劝解下,邓玉娇两次欲离开房间,均被邓贵大拦住并被推坐在身后的单人沙发上。当邓贵大再次逼近邓玉娇时,被推坐在单人沙发上的邓玉娇从随身携带的包内掏出一把水果刀,起身朝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一直在现场的黄德智上前对邓玉娇进行阻拦,被刺伤右肘关节内侧。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黄德智所受伤情经鉴定为轻伤。
这是外链出处的报道。
这是法院查明的,换句话说是法院最终认定的事实,以这个为基础讨论:现场是双方发生争执,邓女同事一方明显没参与,但可以肯定是在劝解,邓男一方越发猖狂,邓女准备离去,邓男不让,并把邓女往沙发上一推。
邓玉娇站起来,又被推到沙发上,从法院认定的事实,邓贵大没有作进一步动作。
类似的事情我碰到过,和同宿舍的人吵架,本来一人坐在一张床上隔着走道吵,突然他冲过来站在我面前居高临下恶狠狠的吵,这样我很被动,于是我也站起来,他一把把我推坐在床上,我再站起来,又被推(这个推字怎么怪怪的感觉),于是火起,一拳打在他脸上,同时站起来,他退两步,我俩脸对脸接着吵。
现场应该类似,三男也就这意思(至少从法院认定的事实如此),如果三男要把围观群众赶出门,再关门,这个性质就变了,所以你可以说三男是想qj,但是主观愿望不犯罪,只有客观行为才构成犯罪,而在目前情况下,你非要说三男要表演活春宫戏,是需要证据证明的。
最后,以上推断以法院认定事实为基础,你要说那不是事实,或者媒体报道有误,那请无视我。
最后的最后,关于巴东公安局发布的情况前后不一致,从推到变成推坐(或者这个意思),说明其中有猫腻,对于这种无法证实也不能证伪的事我无话可说,而且我也从来没有对这件事发表过意见,但是我认为,如果要求一个没有在现场的人经过简单调查和深入调查得出的细节有差异,是允许的,而且后来的事实得到了那位“热心”的夏律师的确认,总不至于,夏律师也在帮巴东官场洗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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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邓女在场面拉平后干嘛还动刀 fakeone 字312 2009-06-17 23:51:35
🙂这个说法显然是强词夺理的 1 鳕鱼邪恶 字127 2009-06-17 10:19:02
🙂那就不知道这个三番五次的“压上” 5 贪玩的风筝 字1068 2009-06-17 10:14:14
🙂看来关键是压上这个词,只要这个说清楚了,现场就清楚了。
🙂你那个室友也用钱打你的脸?? 唯识无境 字131 2009-06-20 20:02:41
🙂原来是这样啊 闻砾 字319 2009-06-17 20:23:07
🙂再回一次吧,之后就保留不同意见,各回各家。 隔路山贼 字569 2009-06-17 20:47:48
🙂你根本就没正面回答啊 闻砾 字553 2009-06-17 22: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