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给“镭射”的答复 -- 思索
你坚决拒绝承认巴勒斯坦具有任何的实际国家地位,那么巴解又有何权代表巴勒斯坦向以色列宣战?!
国家间的宣战权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是只有两个或以上的国家才能互相做出的,你不承认巴解是具有代表巴勒斯坦国家的资格的合法一国政府(因为你根本就不承认巴勒斯坦国家的存在),那么它的任何宣战,以你的立场看来,至多就只能代表它作为一个交战团体向以色列开战。因此,正以你的观点、逻辑,可证“巴勒斯坦从战争的受害者变成了侵略者的一员”从国际法上说,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第一,我什么时候说过“巴勒斯坦没有国家地位”,又什么时候说过“不承认巴勒斯坦国家的存在”?我强调的是:按照181号决议,巴勒斯坦这个国家作为一个国际法实体,早在1948年就成立了(与以色列同时),但周边的阿拉伯国家出于各自的目的阻止了它作为一个独立、统一的国际政治实体的成立。
第二,考虑到巴解被阿盟和联合国接纳为巴勒斯坦的代表,因此它可以被视为代表巴勒斯坦国家的合法中央政府。但是,它不具备控制巴勒斯坦各派政治势力的能力——巴勒斯坦历史上第一次自杀式爆炸袭击就发生在1993年巴解与以色列签署奥斯陆协议前夕,目的就是破坏这次协议。这就是我反复强调的:实现巴以和平的主动方不是以色列,而是巴勒斯坦。巴勒斯坦的关键是要建立一个有能力控制局势的统一的政治力量(目前的巴解做不到这一点),然后由这个政治力量代表巴勒斯坦与以色列签署和约,结束战争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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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没看细节,只是泛谈,算了,我再厚道点 1 正版松鼠妖 字605 2009-06-25 22:52:54
🙂我的几点回复 镭射 字3673 2009-06-25 08:33:40
🙂你的逻辑基础根本就是强权有理 3 黑岛人 字1575 2009-06-25 20:48:47
🙂无语……你看明白我说什么了吗
🙂我问了多少次了,不妨再问一次,什么样的和平协议? 思索 字1722 2009-06-25 21:51:20
🙂笑话 镭射 字920 2009-06-25 22:04:07
🙂哈马斯目前倒是表示愿意接受67年界线 青色水 字550 2009-06-26 01:12:45
🙂镭射你到底在说我们这个位面的巴以问题吗?! 1 黑岛人 字1155 2009-06-25 23: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