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關于在烏魯木齊的香港記者 -- 柠檬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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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请先理解后批评
你说你是针对我的
照理说这种人数级别的群殴对单个被害人的肉体伤害应该说是很严重的,鼻青脸肿是少不了的,
中的这个照理前提做出评论。按照你的说法
因为只有这一『理』显而易见地存在,上文作者后面的论述才站得住脚。可是这一『理』存在吗?
看来你不同意我的照理一说,那么你的理论是怎么样的呢?什么样的情况才是你心目中的“理存在”呢?似乎你认为当数人群殴,拳打脚踢一个人的时候,被害人应该毫发无损才更符合常态,是吗?我想很好奇地问一下,您是超人吗?
说起官方来,在我的记忆里,官方并没有纠缠于是否对记者采用了殴打行为,一口咬定被群殴,并且是拳打脚踢群殴的是那几个记者。那么您的
但是在没有看到官方有可靠的证据证明武警并没有『过度执法』的『殴打』行为时,以政府过去的信誉,对政府单方面的申明保持怀疑是有理由的。
是不是就是无的放矢了?冤有头,债有主,谁提出的,当然找谁,你扯官方干什么?在这件“殴打”的事情上,你应该看记者的证词和证据,并通过第三方的可靠证据来评判和分析,你咬官方干什么?另外你说
用武警基本训练里的手刀砍脖梗,擒拿手分筋错骨即使致人伤残也不会出现鼻青脸肿的效果。
,并且说更没有说过武警把香港记者打成『严重内伤』
你的确没这么明说,可是在我的理解里,致人伤残的行为应该算是很严重的攻击行为了,怎么也算是个重度伤害了吧,比伤残更厉害的行为是什么,我想差不多就应该是“死亡”了吧,那么能有如此严重的伤害,却又不会有鼻青脸肿的外在症状,不是“严重内伤”,又是什么呢?我笨,您给我介绍一下!
最后,
套用你说过的话
你列举的验伤报告说明记者受了一些轻伤,而这样的轻伤普通的镇痛药就能解决问题。但是你能认定受轻伤的人不可能被『殴打』?如果不能,在没有确实的证据以前,还是保持适度的怀疑吧。
你是否能认定那些受轻伤的记者一定是被武警群殴受伤?如果不能,在没有确实的证据之前,还是保持适度的对记者说法的怀疑吧。这样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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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新疆政府已经将所有被扣影像资料都已经还给了记者” 1 柠檬籽儿 字430 2009-09-22 09: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