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据一些内幕人士说老上访大都是刁民,请鉴定这位是不是 -- 猪头笨笨
“我当时是晏海弄54弄1号2楼的,我来说一下,这个么撒假不假的,我小学都是在福二读的
1.抬抬女的户口在晏海弄7号,这个户口是和她的外婆小姨等在一起的
2.她本人和她父母一起住在晏海弄54弄1号1楼
3.当时54弄1号的动迁房和补偿款他们都拿到了,这个没有问题
4.问题出在了她在晏海弄7号的户口上,抬抬女说,当时动迁组趁她住校期间,私自与她户口所在的户主签订了协议,而这份协议她并未见到(应该是她的小姨,家里外婆年纪大了)
5.当时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家里的大人可以代替小孩在协议上签字,但由于她的户口里大人就是她的小姨和外婆,所以当时到底是她家的大人(不是父母,父母的户口在54弄1号)替她签的字,还是动迁组私自伪造签字,这个就说不清楚了,要去问她的小姨和当时的动迁组了
6.协议签完之后,她小姨家是否正常的拿到了动迁房和补助款,如果房子与补偿款都有,那抬抬女是否也应该去找她小姨家理论一下?
PS:这件事情上双方应该都有责任,但责任不在抬抬女身上,而在动迁组与小姨家的身上,SO我们假设一下,大人的确可以代替小孩协议,但是当时抬抬女是已经21岁的成年人,动迁组不应该将其亲戚代她的签名视为她本人的签名(据我所之她与她小姨家的关系比较僵)如果这个签名并不是其亲戚代她签的,那这个签名哪来的?不是她本人,不是她小姨,那又是谁?
PS2:正常条件之下,动迁协议父母代未成年子女签字没有任何问题(我就是我妈代签的)但是她的情况非常特殊,同户的长辈并不是她的父母,而是与她父母关系并不好的小姨一家,如此一来,事情应该有个眉目了。
PS3:就算她妈也是在7号的户口里的,代抬抬女签的那个字也应该视作无效,毕竟她女儿已经是成年人,而且我跟她妈很熟,她妈眼睛有问题,就比全瞎了稍微好一点,这当中是不是有什么猫腻,否则她妈妈不会就这么被白白气死
且不说抬抬女的做法是否值得提倡,就这件事本身而言,当时的动迁组无论是哪种理由,责任肯定是有的。”
而你所看见的博客里所谓我的“说辞”是被PS过的。
因为当时我还是小孩,只了解部分缘由,有出入的地方后来问了大人,也在帖子后面澄清过,原文如下:
“现在我更新一下我所知道的一些事情:
1.当年动迁组因为考虑到她快到适婚年龄,答应再给她一套小的一室一厅,但是却没有兑现,并不是TF们所推测的想分小姨的房子
2.54弄1号的动迁他们家的确拿到房子,但是没拿钱
3.拜托转帖转全一点,大家都TF还对我搞文字狱,有点不上路了,没把我的PS内容贴到她博客,本来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是中立的,现在弄的我都被她误会了
4.我猜测她只是个冲头,有人教她怎么做
”
当时我们是跟动迁组拗断的,所以一直以为拿分配房之后还有补助款(就是贴差价的意思,并不是不拿房子拿钱的那种补助款)
而且自始至终我都是中立的立场,而且偏向于你们母女。而当中所造成的误会请见谅,你可以把这篇回复原封不动的另外再发一张日记,但是请原封不动,不要有任何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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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没意见。印象里04年以前拆迁补偿款项由ZF支付 seen 字256 2009-10-21 18:52:45
🙂这是肯定 小匪盗 字148 2009-10-21 19:43:29
🙂虹镇的房子是要拆 无事忙 字152 2009-10-21 15:41:17
🙂博客回复中似似当时邻居的一些文字
🙂博客中对质疑的一些回复,可以回答签名和是否找对部门的问题 1 猪头笨笨 字2067 2009-10-20 08:25:00
🙂这是她博克中贴出的土地管理局回复: njyd 字91 2009-10-20 05:48:26
🙂上访不赢的都是刁民 1 百年 字28 2009-10-20 05:16:18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你所说的内幕人士当中的一个 15 常识主义者 字609 2009-10-20 00:5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