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不反对钓鱼执法 -- 行者孙
共:💬31 🌺36
复 我不反对钓鱼执法
5 案件的适用范围
诱惑侦查只适用于靠一般的侦查方法难以获得指控证据而社会危害性又比较大的犯罪,而不是所有刑事案件,同时,这些犯罪也仅限于蓄意且隐蔽性强的直接故意犯罪。这也是保障人权及侦查必要性原则的要求。在具体犯罪类型方面,一般限于“行为可能连续实施”的犯罪为妥,比如连续的抢劫案件、职业犯罪以及习惯性犯罪等,1也就是说,那些一次性的犯罪没有诱惑侦查的可能或意义不大。
黑车属于“社会危害性又比较大的犯罪”么?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此钓非彼钓 梅西 字0 2009-10-25 00:55:36
🙂上海的钓鱼其实就是创收 飞马萧 字128 2009-10-23 05:22:37
🙂反对!对于某些地方的交管来说,罚款创收才是根本目的 漠北以北 字0 2009-10-23 04:03:51
🙂关于钓鱼式执法,你自己的转的文章就有答案了
🙂那篇论文针对的是刑事案件的侦查 行者孙 字132 2009-10-23 04:34:27
🙂连对刑事犯罪都有严格适用范围的手段,对行政违法行为使用? 猪头笨笨 字0 2009-10-23 04:43:39
🙂刑事取证的要求和限制当然应该是最严的 行者孙 字379 2009-10-23 06:20:14
🙂你还是把上海放倒钩的法律依据拿出来吧 2 猪头笨笨 字346 2009-10-23 17: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