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写到那儿算那儿—说说白毛女 -- 烤面包的胖大叔
土地问题是个大地雷,下引这篇文章的思路和你比较相似,但未敢如你那般激进,
随着市场经济在广大农村的渗透,村民小组这一传统的自治方式明显无法适应大市场的进入。因此,要创新机制,加快三农统筹协调发展,应以“取消村民小组,建立专业合作社协会、中介组织”为总体思路来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集中居住以及农业产业化、规模化。
1、要引导建立乡村服务业。取消村民小组要面临的一个问题是:以前由村民小组提供的一些社会服务在新的体制下应由谁来提供?发展乡村服务业,引导农村社会事业迈向市场化,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以农村红白喜事为例,只要一个电话,家宴服务公司的老板带着所需的餐具、桌椅及厨师和服务人员按时来到家中服务,主人付出每桌的加工费后,原本十分繁琐的酒席准备工作就交给家宴服务公司。
2、要明晰土地产权。要取消村民小组,首先必须明确界定农村土地产权关系。按照现行的集体所有制安排,农村土地除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究竟如何理解这个“集体所有”,一直以来都是含混不清。正是这含混不清的关系,导致现实生活中,个体农民作为农地直接利益者的主体地位被排斥,在村民小组范围内平均分配土地承包权,村委会又很大程度上对土地有管理权。在整个利益链条中,村民小组的地位也似是而非,以至于土地流转利益被虚化,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市场化的发展要求。
因此,要取消村民小组,理顺由土地带来的利益关系,必须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主体或其代理人,从而保证农民的利益。而明晰土地产权,就是要打破土地“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传统格局,将土地确定为村委会一级农民集体所有。一方面,有利于全村统一规划部署土地资源,避免村民小组条块分割,各占一山头的局面;另一方面,又可避免因乡镇一级农民集体所有而带来的过多行政力量介入土地管理的情况发生。
我建议彻底取消“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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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 2 层
🙂认同这句话同时又引申了无数思考: 14 南方有嘉木 字1817 2009-10-23 10:10:47
🙂就C来说 2 大眼 字346 2009-11-02 22:18:58
🙂回嘉木一个不成熟的想法,农村问题的关键就是土地 5 天涯浪子 字633 2009-10-25 21:42:25
🙂是的,
🙂的确如此,农村土地所有权的问题是颗大地雷 1 天涯浪子 字372 2009-10-26 21:31:38
🙂这个,一条条的回吧…… 14 烤面包的胖大叔 字2565 2009-10-25 19:51:15
🙂手头还有一本葛兰言的 南方有嘉木 字401 2009-10-26 20:20:32
🙂似懂非懂, 甚感快慰 leqian 字52 2009-10-26 03: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