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从《杨元元的三十年》谈起 -- 酷爱星辰
这里一并回掉好了。
首先,纠正一下错误,上文最后一段中人名应该是“杨佳”,而非“胡佳”,看样子,今年“佳”这个字主凶。接下来回到正题。
一,有人说什么要不要跟人同睡一张床。讲究什么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这里很抱歉,对这一套我免疫。我的“光辉”事迹相比某人一时兴起就可以到灾区去做志愿者要平淡许多,也少些荒唐,但是大多数人听说之后,还是会发出“咦”、“呀”之类的语气助词以表示自己的困惑与不解。
二,关于媒体的那些报道。一样地抱歉。我从事的工作让我对媒体与记者极端的不信任。对我来说,记者就是为了填满版面,不顾一切把芝麻绿豆点大的事渲染惊涛骇浪的家伙。如果有机会,我第一要鄙视的就是记者,第二鄙视的就是根据记者报道下大棋的家伙。无论记者怎么报道,我都只会从基本的事实出发,不会从人家的那些一地鸡毛的历史中找材料。
三,不得不承认我岁数是小了点,也没什么社会经验(这种社会经验,我宁愿不要)。但是在我的日常工作中,隔三差五也有打发人这项任务。要点很简单,那就是让人家觉得你很有道理,但这并不说你真的有道理。什么没有先例之类的就是打发人的理由中的上上之选。是不是真官僚,假关心,那一眼就是可以看出来的。
四,事情都是很复杂的,是没有什么好坏黑白的,这是不需要我来说教的东西。现代社会就是由家庭组成,人就是社会的一部分,而人反过来作用于社会。怪自己与怪家庭、怪社会,回溯到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自杀与杀人在我看来就是这两种极端。自杀作为社会现象本身的内涵非常深,杨佳的事也远非那么简单的一句话,这已经不是我所能表述与概括的了,就不说多了。
五,这起事件,上海海事大学是有绝对主动权的,这件事如果完全通过法律解决,该校哪怕要赔一分钱,我都要建议该大学早点关门了事,从我的理解,我甚至认为可以让杨家赔海事大学的钱,你信不信?当然这点你已经提到了。至于非法律途径,到目前为止,我至少没有看到杨家的举动对该校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了极大困扰。签于此,我不认为该校做出那种程度的让步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受到公众关注本身是把双刃剑,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使用的(当然有时也是机缘巧合)。特别是杨家有像杨平平这样的人物,做出不合规则的事情来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六,“这个社会从来没有把弱者逼的太急”???时间不多,到此为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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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仅是重男轻女 1 酷爱星辰 字288 2010-01-04 23:43:09
😏这个世界太冷漠太丑陋 11 加东 字351 2010-01-01 07:59:27
🙂天国有空位也不让人随便进啊 1 听枫 字46 2010-01-01 22:02:09
🙂本来以为这贴会沉的,想不到还有三个人回贴,意思都差不多,
🙂关于第五点的几句不同意见 15 听枫 字1132 2009-12-31 10:00:23
🙂那好吧,继续,这回说得再清楚一点, 1 蚂蚁不爱搬家 字1431 2010-01-01 11:33:48
🙂你如何把这23个人区分出来 万木 字205 2010-01-04 22:55:07
🙂第一点就争论很多啊 山要 字248 2010-01-01 22: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