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居然还有这样的疯子! -- 唐家山
第97座 :orangetabby 发表时间:2010年2月14日 22:21
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 guidelines, which recommend "individualized decision-making by clinicians and families for seriously ill children based on the best-interests standard." If doctors agree it is in a baby''''s best interest,
parents could "forgo aggressive life-sustaining treatments" to give the baby
comfort care and less suffering.
即便是在摇篮爱心妈妈们鼓吹的美国,父母也是可以同医生共同决定放弃治疗的。
著名的BABY JANE DONE 的CASE,就是类似的。
当然了,如果有其他人不同意这个放弃治疗的方案,是可以要求法官命令父母必须治疗的。但是也只有法官才能这样做。不是谁都能到医院抢孩子的。更勿论变成英雄。
当年FLORIDA那个植物人去掉LIFE SUPPORT的CASE,抗议的人在医院外面排长队,因为丈夫是法定监护人,照应被切断LIFE SUPPORT。然后在法院一级一级的打官司。
这麽发展下去,实在是太可怕了,难道我看乞丐家孩子没吃没穿的,就可以抢过来,塞给有钱让你养吗?不也是为了孩子好?
以后人贩子,只要爱心一下,孩子就抢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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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EF不错,是个助学机构。 2 熊熊熊熊 字268 2010-02-15 20:21:50
🙂四熊兄能否介绍一下OCEF 重重无尽 字532 2010-02-17 17:21:32
🙂同问。 冰雪迎梅 字17 2010-02-23 05:19:19
🙂转帖:在美国,父母也是可以同医生共同决定放弃治疗的
🙂见鬼,也有这样解释法律的 1 邋遢猫 字1189 2010-02-15 22:07:35
🙂注意,你说的是“被法庭剥夺抚养权” 熊熊熊熊 字38 2010-02-16 00:17:27
🙂这里的“你”是指个人可以要求法院把抚养权转让给个人 邋遢猫 字85 2010-02-16 01:57:14
🙂又看了洗心的贴,好象已经改过了,就当我的回复是补充吧 邋遢猫 字0 2010-02-16 01: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