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京城十案之四 十八里店飞毛腿 一 -- 萨苏
最直接的原因是真主/上帝的指示。我们知道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是一个源头,不管是真主还是上帝都在他们的经文里明确指出猪不可以吃。利11:1-11:18
“耶 和 华 对 摩 西 , 亚 伦 说 ,
你 们 晓 谕 以 色 列 人 说 , 在 地 上 一 切 走 兽 中 可 吃 的 乃 是 这 些 ,
凡 蹄 分 两 瓣 , 倒 嚼 的 走 兽 , 你 们 都 可 以 吃 。
但 那 倒 嚼 或 分 蹄 之 中 不 可 吃 的 乃 是 骆 驼 , 因 为 倒 嚼 不 分 蹄 , 就 与 你 们 不 洁 净 。
沙 番 因 为 倒 嚼 不 分 蹄 , 就 与 你 们 不 洁 净 。
兔 子 因 为 倒 嚼 不 分 蹄 , 就 与 你 们 不 洁 净 。
猪 因 为 蹄 分 两 瓣 , 却 不 倒 嚼 , 就 与 你 们 不 洁 净 。
这 些 兽 的 肉 , 你 们 不 可 吃 , 死 的 , 你 们 不 可 摸 , 都 与 你 们 不 洁 净 。
水 中 可 吃 的 乃 是 这 些 , 凡 在 水 里 , 海 里 , 河 里 , 有 翅 有 鳞 的 , 都 可 以 吃 。
凡 在 海 里 , 河 里 , 并 一 切 水 里 游 动 的 活 物 , 无 翅 无 鳞 的 , 你 们 都 当 以 为 可 憎 。
这 些 无 翅 无 鳞 , 以 为 可 憎 的 , 你 们 不 可 吃 它 的 肉 , 死 的 也 当 以 为 可 憎 。
凡 水 里 无 翅 无 鳞 的 , 你 们 都 当 以 为 可 憎 。
雀 鸟 中 你 们 当 以 为 可 憎 , 不 可 吃 的 乃 是 , 雕 , 狗 头 雕 , 红 头 雕 ,
鹞 鹰 , 小 鹰 与 其 类 。
乌 鸦 与 其 类 。
鸵 鸟 , 夜 鹰 , 鱼 鹰 , 鹰 与 其 类 。
? ? 鸟 , 鸬 鹚 , 猫 头 鹰 ,
角 鸱 , 鹈 鹕 , 秃 雕 ”
根据另一种历史传说,是基督教会的早期领袖保罗的提议,应当许可基督教徒吃猪肉。 他当时远行到中亚和欧洲去传播基督教,他在罗马和希腊看到那里的人们都有爱好吃猪肉的习惯,要求他们停止吃猪肉很困难,因此他决定改变【圣经】中的上帝命令。
他做出的解释说,禁止吃猪肉是记载在【旧约】古经中,那是传对古犹太民族的要求,后人可以不执行。 以上两种传说,都不能认为合理,是对上帝命令的不忠,但是欧洲的基督教会给予了认可,而居住在中东的传统基督教徒至今也不服从,坚持不吃猪肉。除开禁猪肉外,欧洲基督教会对【圣经】中的其它部份也做了巨大修正。 当时的历史形势是,基督教传教士必须服从罗马帝国的政治需要,放弃经典中的原则,迁就信仰多神教的希腊和罗马地方习惯。 不仅【圣经】中记载了上帝的法制,不许食用,甚至用手摸猪肉。
古兰经第六章一四五节中提到“血液、猪肉、自死的、以及未以真主之名宰牲的,不可食用。”又说:“你们不要吃那未诵真主之名而宰的,那确是犯罪。”
背后的原因恐怕是吃猪肉长期以来是富人的特权,牛羊都可以以人类不能利用的食物喂养,而猪却直接消耗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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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的是你说连猪都不如这点 心文连博 字32 2010-02-07 00:11:40
🙂你这就有点挑拨了 无明火 字0 2010-02-08 01:03:32
🙂这个说法也有待证实 1 花眼 字555 2010-02-06 23:16:02
🙂不吃猪肉的原因
🙂我得告诉那黎巴嫩老小子,原来老大是这样说的 花眼 字36 2010-02-17 17:55:09
🙂哦。等黎巴嫩那里消停了我再去吃正宗的羊肉吧 无明火 字0 2010-02-06 23:20:42
🙂说这个就很无趣了 13 baumchen 字844 2010-02-06 14:58:00
🙂饮食习惯这个问题不宜以高下区分 2 中指禅 字382 2010-02-06 18: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