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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袁崇焕评传 -- 华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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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您太心浮气躁了。。。。

“强辩”、“兜圈子,玩文字”、“荒谬到可笑”、“粉袁”。。。。这些字眼洋溢着激烈的“阶级斗争”气味,让人几乎有回到30多年前的感觉,很有意思。

虽然对古代中国法律不是很熟悉,但大略还是浏览过一些相关书籍。对您上面种种常识性的错误,大约还是看得出来的,这些错误简直是纠不胜纠啊。

首先,对你这句掷地有声的话语——“有明一代,根本没有谋反谋叛的主犯直系家属可以止流于二千里的案例,以当时的社会伦理也绝没有如此轻纵的道理。”很简单回一句,您大约就清楚错在何处了。“……如谋反、逆叛等项原系凌迟、处斩囚犯,偶遇赦书,特恩免死,犹流远方者……”

其次,您大约气冲牛斗,没怎么细看我的帖子,连明律当中,谋反谋逆两者刑罚如何都混为一谈了。明律,谋反者凌迟,谋逆者处斩。虽然都是处死,处死方式可是两回事。哪来的“用袁受的是磔刑就说袁是以谋反或谋叛罪被诛”。

其三,我前面列出的明会典相关刑罚,实际就是明律内容。磔刑适用在什么范围,也贴出来了。稍微看那么一两分钟也清楚,磔刑可以用在何处,而除了谋反罪,而袁崇焕的磔刑根本找不到适用的罪名。特别后面一句,“依律家属十六以上处斩,十五以下给功臣家为奴”,正正是明律谋反罪的刑罚,谋叛罪的家属刑罚都不同了。

其四,崇祯长编虽然比崇祯实录相对准确详实,但许多处仍非原文,如许多奏疏与明清史料、今史等书所载原始资料比较,依然多有缺漏或压缩。长编所载崇祯谕袁崇焕之罪的那段话是否完整,是否漏掉定谋反罪之句,大可商榷。即使没漏,依律两字,已经确凿无疑证明,崇祯是以明律定袁崇焕之罪,而非您臆想中的律外重刑来处置。另外,前兵部尚书王洽被逮后病死狱中,崇祯态度是什么?“原任兵部尚书王洽毙于狱,仍命论罪如律。”得,论罪如律,还是明律。律字屡现,而仍有人视而不见,又是一奇。

最后,您大约对古代所谓谋反罪缺乏清晰的认知,那么,不妨再普及普及下古代中国谋反罪的名词解释,看看您的概念是何等模糊和混乱。谋反,谓谋危社稷。何谓谋反?古人答曰:“案公羊传云:‘君亲无将,将而必诛。’谓将有逆心,而害于君父者,则必诛之。左传云:‘天反时为灾,人反德为乱。’然王者居宸极之至尊,奉上天之宝命,同二仪之覆载,作兆庶之父母。为子为臣,惟忠惟孝。乃敢包藏凶慝,将起逆心,规反天常,悖逆人理,故曰‘谋反’。”那么,谋危社稷又是何意?古人答曰:“社为五土之神,稷为田正也,所以神地道,主司啬。君为神主,食乃人天,主泰即神安,神宁实时稔。臣下将图逆节,而有无君之心,君位若危,神将安恃。不敢指斥尊号,故托云‘社稷’。周礼云‘左祖右社’,人君所尊也。”崇祯以罗织的那些市米资盗、斩帅谋款、纵兵长驱、顿兵不战、遣散援兵……罪名,罪罪往包藏凶慝、将起逆心、有无君之心这些方面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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