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炒房炒出GDP -- 陈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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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的理解,GDP是纯粹资本主义的东西,任何发生交换的行为必须计入,而任何不发生交换的行为不得计入。那么,二手房买卖,只要双方依法纳税,则这个交易本身的全额应计入GDP。以吃屎的经济学家为例,如果二人把那100万各自报税,则确实“创造”了200万GDP。至于这部分应该如何“平减”,我倒不是很清楚。但肯定不能按“使用价值”,在资本主义里面似乎没有这个的定义。按我的理解,在资本主义里面,这个用CPI或者PPI或者二者的结合来平减也是合理的,因为资本最终还是要进入到消费领域才能体现其“价值”,自然其“价值”可以用相应的CPI/PPI来平减。这虽然看起来极其不合理,但应当是GDP本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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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的意志 冬天的绿茶 字807 2010-02-27 05:45:56
🙂跟资本没关系,把户口放开了,一切都解决了 1 花狼 字90 2010-02-27 06:31:31
🙂细节讨论. 1 三叶虫 字449 2010-02-26 18:17:57
🙂GDP似乎和“使用价值”没有直接关系
🙂说到底,还是流动性过剩+物质极大丰富+实业难赚钱 2 金口玉言 字512 2010-02-26 12:04:33
🙂说到底,还是老百姓有钱了,这钱总得有个去处: 1 月色溶溶 字111 2010-02-26 08:08:12
🙂这句话搁在三年前去试试。 曾自洲 字34 2010-02-26 08:16:23
🙂确实这几年帝都南边涨的利害 2 牌牌 字84 2010-02-26 08: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