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一场正在围绕小女婴展开的公共事件 -- 酥油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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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父母对子女的责任不是个人的权利吗?
我想您这里的“责任”想说的是监护权吧?这当然是个人权利,在美国这个权利不是无限的。当有人质疑父母不尽责或者有过失的时候,政府和执法机构可以对这种权利的行使进行考核,并可能给与剥夺。
在您以前的贴子里面谈到的
假定医院(去掉第三方)认定继续救助符合病人权益而监护人(父母或者配偶)认为不应救助,那么医院如何处理?一定是让律师找法官,说明情况并得到监护权,然后再继续。
说的也正是这种情况啊。当然任何第三方的个人,应该是无权施行执法机构职能的。所以应当司法介入对水妖们的行为是否违法进行调查,这是没有问题的。孩子病情得到好转也并不能改变是否违法的事实,这个也没问题。这些我都在以前的贴子里谈到过了。似乎跟您的观点没有矛盾。是我表述的不清楚?
我想说的文化差异在于:在美国,社会对家庭内部的干涉是很普遍的,社会直接对个人负责,父母被剥夺监护权的事情不少发生。而我们的文化则给家庭以很大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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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回答一下,还是有人在做事情的 酥油茶 字135 2010-03-04 00:53:04
🙂简单回答一下 鹰击长空 字202 2010-03-02 13:58:40
🙂不明白你是怎么了解西方的文化的 四处张望 字72 2010-02-28 19:50:47
🙂回复,兼回复山人
🙂你对于社会干涉的理解有问题 渔樵山人 字1256 2010-03-05 12:51:09
🙂您说的没错 2 冰弹 字2505 2010-03-06 10:21:42
🙂战斗说不上,但是非一定要分明 3 渔樵山人 字1530 2010-03-06 13:48:26
🙂弃婴就是违法 leqian 字42 2010-03-06 21:47:37